教育教学论文:浅谈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
[摘 要] 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教育教学改革带来活力,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变革。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它要如何回应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挑战,如何拥抱互联网+,是这个时代向法学教育提出的问题。当前,很多高校在法学教育中推行线上线下混合的教学模式,即把线下的课堂教学和网络课程等线上教学进行融合,为高校的法学教育提供了新的教学思路与模式。探讨了混合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价值功能,以及在法学教育中如何利用好线上教育资源与线下教学进行更好融合的策略。
[关键词] 混合式教学模式;法学教育;运用
[基金项目] 2020年度厅局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项目“法官助理工作实务课程教学改革”(JGYB20201201)
[作者简介] 唐素林(1971—),女,四川井研人,法学硕士,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应用法律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法理学与法学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1)26-0133-04 [收稿日期] 2021-01-29
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教育教学改革带来活力,促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变革。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它要如何回应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带来的挑战,如何拥抱互联网+,是这个时代给法学教育提出的问题。当前,很多高校在法学教育中推行线上线下混合的教学模式,即把线下的课堂教学和网络课程等线上教学进行融合,为高校的法学教育提供了新的教学思路与模式。怎样利用好线上教育资源和线下教学活动进行更好的融合,是当前高校法学教育教学必须深入思考的现实问题。
一、混合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价值功能
法学教育中的混合教学模式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能促进法学教学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可将传统抽象的法学教学直观、生动地展现出来
利用教学资源库等网络教育终端,授课前将需要讲授的内容通过不同的方式整合后上传至相应的教学平台,供学生课前预习、课中完成学习任务及课后复习使用,也可辅助教师线下教学使用,可谓“能学辅教”。如在“法官助理工作实务”这样的课程中,让学生到现场观摩并不现实,如果能将现实的岗位工作拍成视频,发布在平台上,反复供学生学习观摩,则会起到直观、生动的教学效果。需要注意的是,混合教学模式的价值并不仅在于在线平台的大力使用,而是通过这种形式丰富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可以更好地为当下的法学教学服务,取得理想的教学成效。混合教学无疑是在互联网时代法学教育吸收新技术的产物,更是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成果,对于广大师生而言,意义重大[1]。
(二)可以加强法学教学中的师生互动,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在传统的法学教育中,更多的是教师讲授,学生被动听课,师生互动较少,教师接受学生学习反馈的机会也少。这样的状况让法学课堂缺乏生机与活力,降低了学生对法学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混合教学模式运用到法学教育中,大大地改善了这种局面。学生在学习终端上回答问题、留言与交流,可以让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對法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和学生的所思所想,也可以让教师重新反思法学教育教学模式、与学生的相处方式[2]。教师对学生问题的回复,也可进一步解决学生学习中存在的困惑,让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混合式教学能够更好地解决“教”与“学”的隔阂问题,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三)全面提升法学课堂的教学效果
传统教学模式一般是基于教师为主体展开的,通常是教师向学生进行法学知识的灌输,学生则采取强制性记忆等方式,被动性接受,无法对学生的独立思考、学习互动等能力进行有效培养与提升。混合式教学则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学生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在学习平台上对相关教学内容的音频、视频等材料进行学习,然后进行自我测验,记录不明白的问题;学生在线下面授课堂带着相关问题听教师讲解重点与难点,让教师释疑,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相关实训任务,修正自己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积极性,大大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3]。
二、传统法学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理念与方法滞后,无法有效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法学教育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沉浸在传统教学理念与方法中,忽视信息技术发展给法学教育带来的变革。信息技术发展促进法学教学模式变革,可以让学生由被动变主动,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混合教学模式下,学生由传统法学课堂的知识接受者转变为学习主体,很好地发挥了学生的主体性作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或兴趣选择相关法学内容的音视频等进行学习。反观传统法学课堂教学,教师专注于法律知识或法律条文的讲授,形式单一,内容枯燥,也没有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导致学生对学习的兴趣不大,更多的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学习,其学习效果肯定不尽如人意。另外,学生想主动学习,但资源比较匮乏,无法有效结合线上资源从中寻找帮助,也无法及时获得教师的反馈,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学习需求,不利于学生个性化学习和成长。
(二)被动学习模式制约,无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率
如前所述,传统法学教学模式无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无法真正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为明显的是,传统的法学教育存在一个较大的缺陷,就是不能将课堂中所教授的知识通过音频、视频、小动画等多种形式呈现在学生面前,无法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充学生的在线教育课程体系,以便满足每位学生的学习诉求和需求。学生也无法利用多媒体等技术提前进行学习,做到带着基础认知走进课堂,导致其学习兴趣不高,以至于跟不上教学进度。尤其是在一些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中,如法律文书写作、法官助理工作实务,如果有了信息技术的加持,对学生的学习则是如虎添翼,学习兴趣和效率则会大大提高[4]。
(三)教学主题不明确,无法实现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传统法学教学模式一般是教师自行安排,有的教师按照教材按部就班地进行教学,有的教师是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教学,不同教师之间较难做到教学主题统一设计和资源共享。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学服务水平的均质化,阻碍了部分学生享有高水平的法学教育,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眼界的开阔、见识的增长等。这需要按照课堂教学目标对法学教育资源进行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资源作用,让学生享有高水平的法学教育。
(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欠缺,无法全面把握学生的学习效果
那些对信息技术了解不多、掌握不好的法学教师,其信息化教学能力堪忧,使得课堂学习缺少趣味性,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一方面,这些教师无法给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学资源;另一方面,也不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法学专业教师了解和评估学生学习进展的机会比较少,虽然会根据学生的课堂发言进行考评,但更多的是根据期末考試对学生进行评价。这种单一的评价方法无法全面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不能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展情况,不能全面清晰地把握学生学习上的不足和缺陷,更无法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教育策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潜能的挖掘,对于学生巩固学习、正确掌握知识存在较大制约,自然也影响了教学效果的提升。
三、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运用策略
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功能,法学教师须重视混合教学模式的合理使用,更要结合教学实情、法学课程特点、学生学习状况等因素,确定和推行相应的教学策略。
(一)建设符合法学专业特色和学生学习特点的在线课程
若要顺利推进法学的混合教学模式,首要的事情是教师要根据学生特点和法学教学特色,提前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课件,能够满足线上平台的建设所需,以及线下课堂的有效运用,如此才能让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自主学习能力得到有效培养,方可将学生的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将旧知识和新知识融会贯通,对提高学生的学习成效有着较大助益[5]。此外,学生主动学习习惯的养成,也利于学生摆脱对教师的强烈依赖,探索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对学生实现终身学习、终身接受教育有着积极作用和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法学线上课程的打造要注意时长、增加趣味、提供讨论机会,目的是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和强烈的学习欲望,从而让学生对即将学习的知识有一个更好的了解和认知,方可在线下学习中更具自信和勇气,跟进课堂上教师的教学进度,利于学习效率的不断提升。
(二)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混合教学模式
高校开设法学教育最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培养既对相关法律条款熟悉掌握又能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专业法律人才。要真正实现这一目的,须在法学教育中构建以“学生为主体”的混合教学模式。简言之,在法学教育中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好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做好混合教学设计,给学生提供诸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学资源,供学生自主选择和学习,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挖掘学生自主学习的潜力,鼓励学生积极通过互联网等途径解决法学问题,促进学生的自我成长;另一方面,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成为学生学习路上的引导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及时给予学生正确引导,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同时,培养学生独立的法律思维和创新思维。
(三)设计符合法学教学内容的混合式学习活动
首先,做好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法学教学内容的管理和设计,根据法学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标准,设计出不同的线上线下教学模式。其次,根据法学课程特点和学生情况,充分利用线上法学教育资源丰富的特点,通过微课、动画、音频、视频、教学资源库等向学生推送相应的法学教学内容,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和个性化学习。再次,采用云课堂、微信等与学生互动,学生可以在线留言或者发表自己的看法,也可以讨论交流,进行自测等,这样既有助于学生学习效率的提高,同时让学生的学习不再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最后,在线下教学中,可以向学生提出互动的教学问题,引导学生通过互联网技术查询相关问题和背景,注重互动教学,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并鼓励学生之间交流和讨论,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记忆相关的法学知识,并应用相关知识解决法律问题,提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线上与线下的相互配合和相互补充,既增强了法学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实际操作性,也大大提高了法学教育效果,这样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发挥活动的教学功效,让在线互动与课堂交流融合,实现线上与线下教育资源的共享。
(四)提高法学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水平,完善评价方式
混合教学模式的开展,给高校的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不仅在教学理念上能够与时俱进,更要在实际操作中掌握互联网+教育背景下运用的信息教学技术。比如,高校可以邀请信息技术好的专业人士为教师开展多媒体课件制作、动画制作、视频制作和影像处理技术的培训等,在让教师在了解更多混合教学方法的同时,也锻炼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实践能力,并由信息技术人员给予法学教师专业指导,为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法学教育提供基础。也可积极组织学校的法学教师参加各种教学技术比赛,如微课教学比赛、信息化教学能力比赛等,让教师可以相互学习、相互提高,进而达到提高法学教师信息教学能力的目的。
与此同时,法学教师可借助信息技术平台提供的数据统计信息和监控功能等,完成学生学习的动态追踪,形成学生的学习记录,成为课堂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还可在教学平台上直接观摩学生的讨论进展,浏览和把握学生具体的学习进展情况,这样可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此外,在混合式教学环境下,教学评测除了关注学生的学习效果外,还可关注学生的成长及学生的学习转变的过程等,让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更为客观、具体、全面,有利于促进学生在整体素质和能力方面不断获得提升。
四、法学教育中混合式教学模式效果提升建议
首先,根据课程性质与内容决定线上与线下教学混合程度。这是法学教师开展混合教学前必须思考的问题,也是打造混合式教学课堂过程中必然面对的难题。比如,法学理论课与法官助理工作实务、法律文书写作等实务课程,它们的线上线下混合程度就不能一样。采用混合式教学法的法学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结合教学内容来决定线上与线下教学混合程度,应当在授课之前准备好教学方案,形成教学思路,设计教学资源,然后围绕教学重点问题决定将哪些内容进行混合。有些课程可以线上学习多一些,有些课程需要线下指导多一些,总之,要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来决定。
其次,改善混合教学模式开展的环境,提供技术保障。高校要想顺利开展线上线下混合的法学教育模式,须完善实施混合教学设备,搭建信息化教学平台,为学校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法学教育提供硬件和软件的环境支持。如要积极建设学校的多功能智慧教室,构建安全的校园网络环境,实现法学教育教學的信息化管理,为学校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法学教育教学提供硬件基础。此外,为了丰富法学教育线上教学内容,可以根据课程特点购买相应的软件,并和线下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相结合,以达到线上线下融会贯通、互补教学,更好地提升教学效果。在对学校线上线下教学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上,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来维护和管理,并指导教师更好地运用信息技术和线上线下教学设备,为顺利开展线上线下的法学教育教学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最后,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使得教学效用最大化,这是法学教师的追求,也是打造混合式教学课堂的目标。要想有效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并产生相应的教学作用和影响,需要把握好三方面内容:其一,明确学生学习目标,明确教师教学目标和教学成果;其二,明确哪些教学资源和活动有助于学生达成这些目标;其三,结合以上提出的两方面内容筛选适合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再将教学资源和活动融入其中。
五、结语
综上所述,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高校的法学教育必须做出适时的改变和调整,主动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发展。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的运用,正是应对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给法学教育带来的挑战,不断提升高校法学教育的科技性、实践性与创新性,从而培养出具备敏锐观察力和较强适应能力的高素质、专业的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庄玮.MOOC视域下法学混合教学模式探究[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20,37(4):149-152.
[2]徐轶博.网络环境下混合式教学在法学专业中的应用探究[J].教育现代化,2020,7(43):141-145.
[3]唐素林.“互联网+”时代高职线上线下法学教育教学创新探究[J].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2020(11):7-9.
[4]薄晓波.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运用之探索[J].教育现代化,2019,6(54):195-197+200.
[5]邹小琴.混合式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研究[J].法制博览,2020(2):223-225.
On the Application of Mixed Teaching Model in Legal Education
TANG Su-lin
(School of Applied Law, Beijing Colleg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Beijing 102628, China)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education reform, a lot of innovative teaching methods have emerged. The emergence and the use of these methods, including the mixed teaching model, have brought vitality to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education, and therefore become the key for educators to improve the classroom environment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lassroom teaching. Due to the widely recognized teaching value and function of the mixed teaching model, more and more teachers begin to use the mixed teaching model and achieve the desired results.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carries out an in-depth exploration around the mixed teaching model and analyzes the application strategy of the mixed teaching model in legal education, hoping to help more law teachers get more teaching inspiration through this research.
Key words: mixed teaching model; legal education;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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