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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论文:威斯顿相互作用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实践探索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21-5-18 16:19:50      点击:

李加明 丁芬

[摘 要] 保险学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对教学方法提出了较高要求。传统授课方式可以较好完成理论知识传授,但缺乏实践内容,将影响最终教学结果。基于学生学习动机,当前保险学教学面临实践性不足、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度弱、课程讲授方法缺乏创新、重结果轻过程等问题与挑战。文章认为采用威斯顿相互作用法教学模式可以加强课程实践性;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结构,满足保险市场需求;革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创造学生自主学习的环境;提高教师素质与优化师资。

[关键词] 威斯顿相互作用法;教学方法;双师型

[基金项目] 2019年度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acjyxd201932);2018年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寿险一家亲”

[作者简介] 李加明(1965—),男,安徽含山人,硕士,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专业硕士中心主任,教授,主要从事保险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1)02-0089-04    [收稿日期] 2020-04-16

党的十九大提出,高校要开启教育新的征程,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2018年10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强调要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优化实践育人机制,形成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机制。教学模式的好坏无疑影响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也不断影响我国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在保险学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传授基础理论知识,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仅依赖传统教学方法已经难以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本文在分析威斯顿相互作用法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保险学的教学特点,对相互作用法在保险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进行探索。

一、威斯顿相互作用法的内涵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认为:教育的目标不仅是要培养成绩优异的学生,而且还要帮助每个学生获得最好的理智发展。教育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操作技能、观察技能以及符号运算技能。”[1]

威斯顿依据教师与学生交流的媒介和手段,把教学方法分为教师中心法、实践方法、个体化方法、相互作用法。教学方法具体如表1所示。[2]

目前大部分高校专业课程采取教师中心法,这种方法对课程教学未能引发学生对于问题的思考,与大学教育的初衷相违背。鉴于保险学课程的性质,无法采用实践方法和个体化法,因此,研究通过相互作用法改善教学效果的路径是必然之举。相互作用法教学方式是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下完成的,传统教学方法和相互作用法如表2所示,对学生的主动性要求更高。

二、保险学教程教学面临的挑战

泰康首席信息官陈玮在2019年“中国保险百年热点对话暨复旦大学保险教育百年论坛”上指出,随着保险科技的创新发展,风险管理水平、定价方式、理赔方式等均进入“深水区”,因此保险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保险行业的变化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但保险学教程教学面临实践性不足、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度弱、课程讲授方法缺乏创新、重结果轻过程等问题与挑战。

(一)理论性强而实践性不足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保险行业人力资源报告》显示保险行业需求最旺盛的五类人群聚焦在销售、精算、信息技术开发、业务管理、核算管理专业领域。这五类领域专业性和实践性强,但目前高校保险学教学仍以课本知识为主,教材实践性偏弱,理论性偏强。同时课本理论知识不能完全跟上保险行业的变化,学生仅学习课本知识,只能掌握基本的宏观理论,无法了解保险行业的动态变化,达不到保险公司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此外,大部分授课教师没有保险公司工作或实习的经验,使教学内容缺乏实践性[3]。

(二)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度弱

保险学是研究保险及其活动规律有关的社会科学,是交叉性课程。如保险业务涉及风险管理和数理统计的相关知识;保险合同和保险监管等方面运用经济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各门课程讲授彼此独立、缺乏统一性,造成同一内容在不同课程内重复讲授。我国高校保险课程教学,大多局限在人身保险、财产保险等保险基础课程,授课内容重复性高,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程度存在明显不足。

(三)课程讲授方法缺乏创新

课程教学重视授课的系统性、知识的连贯性、但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培养与能力提升。保险专业的授课过程大多采用课堂讲授方式,为了改观这种教学方式,部分教师尝试在讲授课本知识的同时开始增加互动研讨与提问环节,但由于多采用简单的“你问我答”模式,这样的环节仅检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记忆,并未对学生理解与辨析、批评与质疑等高阶能力有实质性的提高[4]。

三、威斯顿相互作用法在保险学课程实践

保险学教程教学改革过程中,为实现教学方法改革与学生需求的精准对接,需了解学生学习动机,明确学生期望。学生的学习动机主要包括期望所学知识与本人生活相联系;所学知识在未来入职后可进行转化;学到本领域内最新、最前沿的知识三方面。本文从学生学习动机三方面出发,利用威斯顿相互作用法整合教学内容和课程设计,解决保险学教程教学中面临的挑战,达到更好的教學效果。

(一)选择适合于学生认知结构的方式,加强课程实践性

1.案例讨论的方式。案例讨论的方式是一种基于建构主义的探究式教学方式,可有效提升学习者的问题求解、知识运用和推理反思等高阶思维能力。作为一种互动式的教学方法,其重视理论联系实践,大大缩短教学情景与实际生活情境的差距。要使案例教学行之有效,通常包括以下步骤:第一,选择恰当的教学案例,在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典型性、真实性、启发性等标准。第二,组织互动的案例讨论,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通过不断地交流讨论—查阅资料—归纳总结得出小组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通过PPT文件进行展示,接着由全班同学对问题做进一步的辩论及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相关知识讲解并总结。这种教学方式,不仅可以加强学生交流,还可以弥补保险学教材滞后的问题。

2.新闻讨论的方式。社会发展离不开社会思潮的影响,而社会思潮的引导离不开新闻传播的作用。保险领域变革多,热点多,成长在网络时代的学生对网络新闻有天然的好奇心。因此在保险学授课过程中可以引入新闻讨论,所选择的新闻应涵盖当前保险领域的主要改革内容及民众关注的焦点。以学生为主导,对典型保险新闻分析讨论,形成不同观点的碰撞,凝聚新闻思维意识,勇于质疑既有观点,强化逻辑思维,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实力。

3.角色扮演讨论的方式。角色扮演是一种在教师指导下,学生通过扮演角色而亲验体验的教学方法。角色扮演讨论方式对实务性课程及实操性课程的学习具有明显优势,以保险营销课程为例,学生可在老师指导安排下,开展有关办理保险业务的角色扮演,了解要约、承诺过程,掌握讲解保险合同的技巧。按照德国马格德堡大学Jenewein等教授认同的观点,角色扮演法可以被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准备—扮演和讨论—成果控制,其重要特征可以被概括如表3所示[5]。

(二)优化课程内容结构,满足保险市场需求

2019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中提出本科教学应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比例结构,强化课程体系整体设计。保险专业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實践性和突破性为原则,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优化课程内容和结构。首先整合现存的保险课程,降低授课内容的相似性,可以采用小组讨论的方式复习相同原理,同时将学习重点放在介绍核保、理赔等具体保险实务,加强课程实践性[6];其次开展更多与保险专业相关的课程,例如,在金融科技背景下,为培养学生的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能力,开设大数据分析、保险科技精品课程等;最后高校可以开展系列讲座,补充国内、国际保险学科的前沿理论与发展。

(三)革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

1.完善讲授式教学方法。教学实践证明,讲授式教学方法具有成本低、耗时少、效率高的优势,可以帮助学生系统学习和掌握理论知识。从教的角度看,讲授式教学方法是其他教学方法的基础,从学的角度看,讲授式方法是学生最基本的学习方法。但这种方法不能是注入式的、“填鸭式”的,理应是教师把自己的理解转化为学生的理解,师生之间积极交流互动,打破沉默式的课堂。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运用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比较和分类等方法,引导学生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生疑,在生疑中探究讨论,从而培养学生创新、思考能力。

2.探索研究性学习的教学方法。研究性学习即创造性地获取新知识的过程,强调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教学者的辅助性,重视学生全面发展的主体性。研究型学习的教学方法主要有案例教学法、观察教学法、情景教学法、实验教学法等,这些方法具有互动性、开放性、问题性、体验性特征。这些教学方法的动力之源在于问题探究,其过程既可验证已有结论,又可探索未来领域,既有实践应用性,又有理论思辨性,学生在此过程中可以提高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创造可让学生自主学习的环境

传统保险学课程为应对试卷考试一般由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复习,但这种方式不能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相互作用法实践下,教师可以组织学生结成小组,在一章学习完毕后,由小组成员共同绘制思维导图并互相展示,凭借此方式考量彼此知识点掌握情况。同时,优化保险学课程考核方式,多维度评价学生成绩。调整平时成绩与卷面成绩比例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突出学生学以致用的考核。

(五)提高教师素质与优化师资

1.正确认识教学中教师地位。在课程改革背景下,教师需正确认识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问题,主动克服“教师中心论”,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正确认识自己在教学中的地位,而且课前合理设置问题,选取恰当案例,预设课堂流程,引导学生开展讨论[7]。

2.选拔和培养“双师型”教师。兼具保险理论基础与保险行业实践经验的高水平教师,是提高保险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8]。首先,高校应把引进和培养“双师型”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为“双师型”教师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保证。其次,鼓励教师在保险公司兼职锻炼,参与保险行业实践,将实践经验运用于理论和实践教学中,提高教学水平。此外,引进保险行业资深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学生讲解保险实务知识,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参考文献

[1]毛艾琳.威斯顿相互作用法在社会保险学课程教学中的实践[J].现代商贸工业,2018(11):166-168.

[2][美]辛吉斯·威斯顿,P·A格兰顿.教学方法的分类及各类方法的特征[J].外国教育研究,1993(3).

[3]高江勇.高质量本科教学的发生[J].高等教育研究,2020(1):84-90.

[4]李琴英.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7(3):157-159.

[5]王宏扬.应用型高校保险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J].高等教育,2019(19):185-186.

[6]栾著.高校教学方法创新体系的建构与实现[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2015(1):107-112.

[7]戴丽.高等院校保险学教学改革探索[J].商业经济,2013(5):23-24.

[8]郭淡泊.LBL+PBL教学模式在保险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课程教学,2018(18):122-123.

Practice Exploration of Weston Interaction Method in Insurance Teaching

LI Jia-ming, DING Fen

(Financial School,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Bengbu, Anhui 233030,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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