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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本科公安人才培养改革几个问题的思考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3-14 20:39:35      点击:

裴蕾

摘要:新疆警察学院自2012年升为本科公安院校,相应的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一直在进行中。由于新疆社会维稳的特殊需要,公安人才的培养有其特殊的社会意义。现有的人才培养方式存在着一些必须直面和解决的问题,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41-0127-02

一、应用型本科院校公安人才培养改革的社会意义

公安院校的应用型人才就是熟练掌握基础法律知识、公安学知识和公安业务技能,能够胜任公安工作的专业人才。新疆警察学院作为新升本的地方公安院校,进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改革有特殊的社会意义。

1.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有利于解决学警“就业难”问题。在大学生“就业难”的形势依然嚴峻的背景下,学警由于特殊的专业性和公务员队伍选拔人才的竞争性,其就业困难性更大。公安民警招录体制改革后,于学警来说是一个机会,也是一个挑战。社会竞争和同行竞争中,培养出更具有竞争能力的学生,应用型人才培养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和方法。

2.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可以改进社会整体公安人才资源配置效率。从公安队伍的现状来看看,“就业难”与“招人难”矛盾并存。公安机关需要补充大量的警力来完成日常工作,而学校教学与公安实战脱节、滞后,培养的学生无法满足公安工作需要。

二、新疆警察学院人才培养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1.理论课程安排过多,实践性教学环节太少。我院本科专业统一由四个部分构成:通识教育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通识选修课。

以本院治安学专业课程设置情况为例,实践教学所占比例较少,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基本为2∶1,专业核心课的实践教学比例为5∶1。从课程设置来看,通识教育课实践教学学时中,“军事理论与技能”一门课程占了160学时;专业基础课中的“防卫与控制”、“武器使用”、“警械使用”、“警务指挥与战术”三门警体课的实践教学为206课时。可见,少数技能型的课程所占实践课时非常大,而其他课程所占的实践课时较少。

2.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公安实战训练不足。升本后,我院的教育教学条件和教学方法已有很大的改变和完善,从起初理论教学到现在的多元化教学,理论教学、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等同时使用,翻转课堂、网络课堂等教学试点也顺利展开,教学效果有所提高。

3.师资力量不足,结构也不合理。近几年,学院迅速发展,师资队伍迅速壮大,大量的年轻教师进入学校。以治安学专业为例,该专业现有教师18人,自升本至今,新进教师八人,其中公安类专业四人,硕士研究生四人。可见新进教师队伍无论从专业的对口性还是学历水平均有很大的提高。但是,师资队伍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初级职称的年轻教师多,中高级职称的中年教师少,骨干力量不足;二是来自高校的“学生老师”多,来自实务部门的公安干警少,实践力量不够;三是教师的理论知识多,实践知识少,驾驭实践技能的能力有限。

4.课堂讲授方式需要改革,实践教学效果不好。我院授课多采用老师消化、吸收知识,学生获得知识的课堂教学模式,实践课堂的开展也是以教师设计和主导为主,仍然是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学生主体”和“互联网+”等先进的教学模式只在个别课程或者个别老师中进行改革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老师把控课堂能力的不同,收效甚微。

5.人才培养方案亟待改革,学科建设科学性不足。我院现行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升本时借鉴其他公安类院校和法学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的,通过五六年的本科人才培养,这一方案的局限性和不适应性也暴露出来。

三、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改革的主要内容

针对我院应用型本科公安院校人才培养存在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培养目标改革——必须走应用型公安人才培养之路。(1)思想政治教育更“重要”。公安人才除了普遍的公民性的道德要求之外,有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如我院将公安人才的“忠诚”教育、“四个意识”培养提到了人才基本素质培养的高度。公安工作,尤其是新疆公安工作,要求公安人才在很多时候面临的不仅仅是“做人”的考验,还要有“牺牲”和“奉献”的精神,更要有“忠诚”和“服从”的内在动力。(2)知识掌握要求更“精准”。公安类人才培养过程中,除了普遍的“学识”性的知识之外,还应当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掌握不同部门的专业法律知识,如刑事侦查、刑事技术、治安管理等;掌握公安工作必备的一些素质和技能,如沟通能力、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好的身体素质等等。(3)就业方向更“专业”。公安民警招录体制改革,为公安类院校学员就业提供了一个更专业的考评平台。这使得公安院校学员在就业中,拥有一定的“排他”性,是一种优势。同时也反映出同行竞争更为激励,就业时的竞争对手正是同样受过公安类教育的“同学”。因此,如何在“专业化”的就业途径中,更体现学生就业的优势,是在人才培养过程必须考虑的问题。

2.培养理念改革——必须走内涵建设和质量提升之路。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是一个学校良性发展的内在力量。我院应当立足学院实际和新疆公安工作需要,致力于培养适应于新疆公安工作的“针对性”人才。

3.培养模式改革——理论引导实践,实践拓展理论。(1)学科建设和课程设置改革。学科建设和课程设置既应充分考虑公安院校和新疆公安实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又应科学借鉴新疆公安工作实践,将学科和专业建设与现代公安发展和新疆地域特色结合起来。一是不断优化专业设置,以能力培养为基础;二是打造特色品牌专业,逐渐形成优势专业。加大与新疆公安工作现实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力度,以公安工作现实人才能力需要为培养重点。(2)教学内容改革。新疆特有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反恐维稳的特殊形势,对公安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必然存在着与其他地区公安人才所不同的特殊要求。一是推行具有区域特色的教学内容。针对新疆公安工作特殊性要求,人才培养注重社会化与个性化的统一,因此教学内容更应当贴合实践、具有科学的梯度性;二是减少纯理论类课程、学史类课程,增加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课程。可以将部分课程用网络课程、选修课程、讲座等其他形式完成,给实践课程的充分展开提供充分的课时;三是课程体系重视实践性教学。通过实训、实践、顶岗实习等多种方式,提高学生解决公安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学习的能力。(3)教学模式改革——学校由被动走向主动。一是授课模式的改变。教师主导课堂的理论讲授和学生主导课堂的“主体课堂”同步进行,根据不同课程,采用不同授课方式。培养人才既能与公安实务发展一致,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引领公安工作向更科学更有效转变。二是要求授课教师的转变。(4)考核方式改革——由“应试”考核向“素质”考核转变。闭卷方式考核公安学知识,实际上考的是学生的记忆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应用型本科教学改革并不意味着要取消闭卷考试,而是要求考核方式更加多元化,通过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课堂考核与实务考核相结合、教师出题考核与学院自主考核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能够更准确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解决公安实际问题的能力。(5)师资队伍建设。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对教师的要求是“双师型”教师,要求教师必须具有专业实践经历和能力,必须改革教师引进和培养体制。新进教师从专业上要有对口性和专业性,进入学校后首先要在公安实践工作岗位上进行脱产或半脱产的实习锻炼。

参考文献:

[1]都光珍.质量与效益: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关键[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9).

[2]皮中旭.“院局合作”背景下的治安学专业人才培养[J].管理,2015,(2).

[3]李艳青.加强校局合作,促进公安教育发展[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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