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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高职学生伤害事件成因与预防处理措施的研究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3-4 20:29:50      点击:

刘明术

摘要:近年来,高职院校学生的人身伤害事件频频发生,性质日趋恶劣,涉及范围极广,伤害程度极深。学生的人身安全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基于此,该文就造成学生伤害事件的原因进行剖析,并对防范措施从根源和制度上进行了深入的探究。

关键词:校园安全;人身伤害;预防处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47-0257-02

一、高职学生伤害事件成因

(一)客观的社会因素

1.高校学生安全事故的校方因素。(1)安全教育不重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安全处理机制。目前高校存在“重规模,轻管理”的现象,安全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只是一句口号;安全教育墙报、手抄报、主体班会、安全演练等安全防范能力等安全宣传和防范能力几乎空白,以及法律法规、心理辅导、人际交往防骗防盗等缺乏有效的案例教育和引导。缺乏课堂安全教育和校园文化熏陶;缺乏与学生建立互信、互通的交流平台。(2)安全资金投入少,资源缺乏。高校学生偏多,人均共享资源十分有限。废旧设施多,新高科技安全器材、设备少。人多、资金投入少,增加了防火、防电、防水、仿诈骗等各种安全隐患。(3)领导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和考核机制。学校没有制定一套科学的安全管理机制,各部门安全责任不明确,互相推脱,教师课堂安全教育缺失,缺乏现实案例分析和现场示范处理事故的措施。

2.校园外的社会因素。(1)校园贷、网贷,金融诈骗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2)网吧、酒吧、舞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和高收入违法行业诱惑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

(二)学生的主观因素

1.学生斗殴引发的人身伤害事件。

2.学生自发组织的校内集体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

3.经济条件形成了学生的自卑心理。

4.由于他人心理因素而造成高校学生的安全事故。

5.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过大,使诸多学生的心理承受不住。

6.学生社会认知浅薄造成的影响。

7.学生心理问题导致的人身伤害。

8.家庭教育缺失与不当造成学生严重的心理问题。

9.情感危机与困惑。

二、高职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研究

(一)加强安全教育

1.首先就是排查隐患。明确各个部门的安全排查任务和职责,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全校人员特别是辅导员要及时随时去排查安全隐患,尤其是周末放假时段和在外实习学生的安全状况。建立与学生畅通无阻的交流平台,随时深入到学生中去,对于学生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处理。

2.其次就是安全措施。学校加大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增加管理力度,增加周边娱乐场等巡视和监控力度,开展安全知识、法律、心理、人际交往等知识讲座,增强学生交往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加强后勤、宿舍、食堂、澡堂等管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1)学校要依据相关的教育法规制定符合自己特色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①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层层监管,逐级安全负责制,坚决执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学院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要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加强领导和责任人的忧患意识。②制定安全管理考核指标和奖罚措施,实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指导、监督、抽查、考核等保证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各院(系)负责人要把安全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履行职责。③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定时与随时相结合;整体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立发现立整改立反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④加强校内务工人员的管理。校内务工人员来自各地,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校内务工人员,严进宽出,正规招工,严格政审,层层监管,建立详细档案,并加强工作技能和法律道德培训,制定严格的惩罚和管理制度。(2)建立学生意外事故商业保险、强制保险和责任保险制度。(3)采取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治疗。①采取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治疗。②建立心理咨询室和康复训练中心。③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④利用院校广播和网络平台,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栏。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的问卷调查和心理辅导跟踪回馈制度。⑥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和有效管理制度。

三、大学生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的处理

学生人身受到伤害的类型及处理措施,研究如下: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途径主要有:自行协商、申请调解、伤害事故的赔偿、法院审理。

(一)校内学生的伤害事故的处理

1.一旦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首先要立即求助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家长。如果条件允许,应当现场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救助。

2.学生发生情形严重的伤害事故时,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涉及刑事犯罪的事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办案,严惩事故责任人。

(二) 校外实习生伤害事故的处理

1.完善实习生的保险制度和规章管理制度,签订家长、学校、实习单位等多方实习协议,购买专门性的强制社会保险和工伤、商业保险。一旦学生发生事故,追究为工伤,有效地分散了各方风险,保障了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2.实习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考评制度、事故处理制度,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家长等多方交流平台,遇事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等。

学校全體工作人员应熟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机制,清晰各种法律法规,具备各类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在遇到校园意外事故时,关键要做到:(1)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处理工作,防止事态蔓延;(2)发生情形严重的伤害事故,应尽快将事件报告给主管部门和领导;(3)待事件稍稍稳定之后,与相关当事人员谈话,初步了解事发原因,为认定责任收集重要信息。

参考文献:

[1]褚宏名.学校事故的分类及其处理[J].教学与管理,2000,45(2):42-43.

[2]刘彦明.浅谈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的几个问题[J].晋中学院学报,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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