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文精选

浅议高校校办企业领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3-13 20:51:33      点击:

高德华 季斐斐 樊非 刘福东

摘要:高校开展重点领域治理,是高校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也是保障高校科学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校办企业作为治理的重点领域之一,近年来各高校已经开展多项措施进行治理,但是仍然存在校企剥离不充分、管理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深化校办企业领域治理,需加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分类推进校办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关键词:高校治理;重点领域;校办企业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41-0060-02

高校承担着知识传播、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的重要社会职责,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随着高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教育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参与经济活动日益频繁,高校的重点领域成为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1月联合发布的第六部《反腐倡廉蓝皮书》中指出:“目前高校腐败主要发生在七个重点领域:招生录取、基建项目和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校办企业、科研经费和学术诚信。”针对重点领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治理工作,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是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体现,也是高校构建和完善现代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

一、十八大以来高校校办企业领域治理措施

1.推进事企分离,建立责权明晰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各高校全面清理、规范校办企业,设立资产经营公司,建立学校与校办企业间的“防火墙”;规范校办企业人员兼职任职,学校领导和党政管理干部不再兼任校办企业职务,企业管理人员不再列入学校党政干部管理;加强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清理规范校办企业,按照“非改即关”的原则处置非公司制企业,推进已停业企业的注销工作。

2.完善制度规章,推进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各高校校办企业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为代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灵活的管理体系。制定了系列管理制度,涉及内部控制、资金运转、安全生产,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风险防范等等,公司管理均按照制度进行。

3.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一是高校制定了涉及校办企业的内部控制、资金运转、安全生产、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风险防范等各方面的制度,以全面的制度建设为抓手,形成国有资本监管的常态化。二是高校聘请专业机构对校办主要控股、参股的企业进行全方位内部控制审计,是以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契机,加强国有资本监管中的过程控制。三是高校与公司管理层签订“廉洁经营承诺书”,以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为措施,强化国有资本监管的主体责任。四是高校与企业管理层制定年度的经营目标,对因经营不善导致的亏损进行责任追究,以积极的目标管理为手段,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校办企业改革剥离不充分,校企分离目标难实现。现阶段各高校根据改制要求成立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借以实现资产剥离、独立经营。但现实情形为,部分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由原来产业处科室更换名头,学校与校办企业仍然保持隶属关系,其所有权与经营权未实现完全分离,在产权结构划分上,依然不清晰。产权结构不清,导致校企分离的目标难以实现,学校依然把持着校企高管的人事任命权,通过委派高管甚至中层管理人员等途径,牢牢控制住校企,更加增强了校企对高校的行政依附性。

2.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有流失风险。近年来,多数高校企业在形式上确实也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但作为国资国企改革的最后一块“自留地”,高校校办企业仍未统一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高校企业体制改革也并没有跟上国企改革的整体步伐,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大。

3.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制度不完善。由于校办企业在高校发展中未引起足够重视,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监管制度不完善。少数人法纪意识淡薄,利用制度笼子不严,乘虚而入,把校办企业变成以权谋私的“自留地”,甚至是发财的“摇钱树”。部分高校领导干部在所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校办企业高管同时在关联企业任职或持股,存在关联交换输送利益;部分高校资产公司进行重大经济担保事项未经学校集体决策,带来较大经营风险;不少高校校办企业未设立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党风廉政体系建设,强化落实主体责任。(1)加强党风廉政体系建设。改进党对校办企业的领导,加强党风廉政体系建设,强化企业领导人员和重点岗位监管。(2)强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坚持和完善企业党委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发挥党组织在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把关作用。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的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3)规范薪酬体系和履职待遇。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督促资产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规范经营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加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监督管理。

2.分类推进校办企业改革,校企剥离积极转型。办企业本就不是学校的主业,资产监管更非学校的特长。因此,应推进校办企业改革,突出分类指导,探索校企分离之路。在校企剥离改革中坚持“以高校为主体、分类实施”的原则,将高校分类、企业分类、行业分类,不同高校采取不同形式,逐步实现“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的改革目标。

全面规范清理校办企业,对于僵尸空壳企業,加快关闭注销;对于与学科建设无关、对教学科研没有促进作用的企业,不再予以保留;对于与教学科研相关的企业,如设计院、工程中心等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的企业,坚持个别与特殊的原则,逐个甄别是否予以保留;对于产业链条过长、难以监管的企业,要压缩层级;对于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坚决关闭。

3.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防控。(1)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运行机制、考核评价;强化企业监事会职能,确保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2)完善企业内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监事会、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内控审计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集聚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3)强化过程管理和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建立健全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公章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参考文献:

[1]周桂凤.应用型本科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探究[J].经营管理者,2017,(11):214-215.

[2]吴豪伟.经济新常态下高校科技产业改革发展思路[J].北京教育:高教,2016,(11):71-73.


本文版权归教育教学论坛杂志社及本文作者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教育教学论坛》查稿电话:0311-8517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