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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日本大学教育改革及其启示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4-17 11:08:59      点击:

  中图分类号:F649.3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7-0110-03

  作者简介:王博(1978-),女,辽宁鞍山人,天津外国语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日语语言和教育。

  一、日本大学教育改革的背景及其主要内容

  上世纪短短30年内,日本经济迅速崛起腾飞,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强国。经济的发展与教育改革的成功是分不开的,教育为日本培养了大量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优秀人才,从而为日本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日本从1947年起就对教育制度进行改革,因政府在政策等方面大力支持教育发展,日本的大学教育改革取得了不俗的成就。在21世纪的今天,经济高度发达的日本仍然不断探求大学教育改革,提出新的发展方向。

  新时期日本大学教育改革的背景主要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首先,囿于传统的管理体制,日本国立大学的发展缺乏特色,致使其教学和科研水平能力下降,逐步丧失了国际竞争力;其次,高等教育大众化带来大学生培养质量下滑。大学中的学子本应是从同龄人中选拔出来的优秀人才,但由于扩大招生人数,大学生不再是社会中的精英阶层。加之大学仍然固守原来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导致大学的发展停滞不前。此外,日本的高中毕业生人数在逐渐减少,大学的招生情况极为严峻,各大学为争夺生源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为了吸引学生,大学也必须通过改革强化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这是当前日本高等教育改革国内环境变化的重要因素。

  从实践来看,新时期日本大学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积极推动大学教育国际化。为应对日益发展的全球化竞争形势,培养具有创造性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的世界通用型高素质人才,日本政府积极推动大学教育国际化。2002年,日本文部科学省“21世纪COE计划委员会”重点资助的50所大学113个项目正式启动,拨款达182亿日元。2003年日本经过20年的努力完成了中曾根康弘首相提出的“留学生10万人计划”,在短短的20年内日本留学生数量从8116名增加到10万名。从2005年开始,日本文部科学省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日本大学国际化的发展,如《大学国际化战略本部强化事业》《大学教育的国际化推动项目》《有特色的大学教育支持项目》等政策,促进了日本大学教育国际化的进一步发展。此外,日本政府制定大学向世界拓展计划,于2011年投入资金22亿日元,鼓励日本大学与亚洲、美国等国家开展大学交流合作,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教育项目。同年又投入29亿日元,开展大学国际化互联网的建设工作,具体内容有长期海外留学、海外先进教育研究实践、国际共同合作、战略性国际合作、尖端国际合作等项目的支持。[1]同时日本大学也结合自身的特色,制定相应的国际化战略内容。如著名的私立大学早稻田大学,于2004年4月创立“国际教养学部”,以自身特有的教育模式,走出了教育国际化的新特色。国际教养学部以培养学生国际适应能力、异文化适应能力为目标,以建设不拘泥于特定专门领域的学部为办学理念。学部三分之一的学生为外国留学生,授课语言主要为英语。为了扩展学生国际视野,日语为母语的学生在学期间海外留学一年为必须课程,在海外大学修得的学分可以兑换为国内学分,确保海外留学不会影响学生正常毕业。学部开设的课程主要有人口、资源、环境等全球性问题,培养学生从全球的角度观察外部世界能力,增强国际意识。早稻田大学还积极与亚洲各国进行合作交流,展开国际化研究活动。2004年,与北京大学正式成立了“共同教育研究机构”,推进早稻田大学教育国际化的进一步发展。2005年,早稻田大学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启动联合培养双学位本科项目。2008年,与北京大学达成协议,共享师资与设施等资源,开办“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领域的联合研究生学院。

  第二,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长期以来,国立大学作为文部省的附属机构,没有经营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为了赋予大学自主经营运作的权力,使其更容易发挥教育特色,日本政府在2004年将国立大学改为“国立大学法人”。通过“法人化”改革,使国立大学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自行制定办学理念、目标、规划等各项事宜,自主决定各项预算,强化了大学的自我责任,确保了其实现机动、自律的经营。这样各个国立大学可以从大学整体考虑最大限度地进行资源合理化配置。财政方面,国立大学必须依靠各校自己收取的学费等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营。大学的财务管理采用企业会计制度,改变以往模式。人事方面,管理层引进校外人士,建立新的运营机制,聘请校外的有识之士和专家担任董事,参与学校的管理以及校长考核委员会。《国立大学法人法》第14条规定:“校长在任命理事及文部科学大臣在任命监事时,所任命的理事与监事中必须包含非该国立大学法人管理人员或职员的人员。”让校外人士进入国立大学的管理组织,并参与国立大学的经营,其目的是在运营管理中体现社会的看法和智慧,建立起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透明的大学运营体制。同时,实行非公务员制的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教师的聘用采用公开招聘制和任期制,大学教师不再是国家公务员。实行工薪与能力、业绩挂钩,放宽对教师兼职的限制。这样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使大学充满活力。评估方面,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公开、公正地站在第三方的立场客观地对大学的教育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评价检查结果被反映到大学资源分配中,公开评价结果、财务和教育研究信息,以此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弥补大学自我评价的不足,促进各大学之间的竞争,从而提高了大学教育研究质量。   第三,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为了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满足日本乃至国际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日本大学对人才培养目标做出了相应的改革,更加重视培养创造型、解决型人才,努力培养更多高度专业化的职业人才。2004年的国立大学法人化又赋予了日本大学“研究成果的社会还原”使命。“研究成果的社会还原”是指将大学的研究成果应用于社会,使其创造出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开展大学和产业知识的连环共创,不断革新研究成果。产学研一体化就是把“学”的研究成果应用于“产”的一种过程。为了加强产学研合作,日本政府出台了很多制度和计划,对合作的内容、经费的负担、设施设备的利用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为合作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2000年日本政府颁布《产业技术力强化法》,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大学教师在将自己的技术发明成果转化时,可以在企业兼职,接受顾问费。此项规定再一次放宽了大学教师在企业兼职的条件,从而调动了大学教员参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2006年3月日本政府出台“第三期科技基本计划”,把产学研合作视为日本实现技术创新的重要手段。文部科学省根据“第三期科技基本计划”中关于推进产学研合作的要求,出台了“产学共同研究成果创新化事业”、“独创性研究成果实用化事业”和“产学研合作活动高度化促进事业”三项事业。[2]日本大学产学研合作有多种形式,如共同研究、委托研究、委托研究员制度、捐赠制度、设立共同研究中心等。日本大学还与当地企业合作,开展产学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校外紧密合作型实训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的技能训练平台和场所。大学与当地企业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将实践教学与企业的实际生产结合起来,很多的学校课题研究与实际生产有关,研究的成果可以直接应用于生产,从而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有效地融合。这种产学研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学生将所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当中,同时又不断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2000年以后,日本60%以上大学与企业联合,建立了共同的研究中心。大学及研究所与企业间的各种产学研合作项目逐年增加,已经形成了完善和稳固的合作体系。[3]

  第四,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结束后,日本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追赶型”转化为自主高端技术的科技强国发展战略,重视培养高度专门化的职业人才。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创新人才的有效途径。因此,日本政府采取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改革政策,将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到以培养高层次学术人才为目标的研究生院。日本政府把创建“知识型社会”列为国家重要战略,以建设世界一流的研究生院为目标,发展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2005年,日本中央教育审议会发表了名为《新时期的研究生教育――面向构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研究生教育》的报告。2006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了日本高等教育史上第一个《研究生教育振兴政策实施纲要》(2006-2010),系统地制定了有关日本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日本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包括“研究生教育的实用化(强化教育课程开展的系统性)”、“保证国际上的通用度和信赖度(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卓越的教育研究基地”。[4]同年文部科学省颁布的第三期《科学技术基本规划》(2006-2010)指出,通过迄今为至的研究生院量的整备,10年间研究生数量的增长超过了两倍,今后的主要任务为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建设。各研究生院应以重视科研课题探究能力培养的教育为基础,教育的目标是使学生能够获得高度专业化和视野开阔的研究生教育。由此可见,日本由扩展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到开始注重提升质量,对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出了很高要求。2011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又制定了《第二次研究生教育振兴政策实施纲要》(2011-2015),该纲要制定了文部科学省重点实施的决策,再一次为日本研究生教育和改革指明了方向。另外,日本政府不断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首先,对重点研究生院和研究教育基地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为构建世界超一流大学研究院,日本实施了两项计划。一项是“超一流博士课程教育计划”,这项计划在2011年度的经费预算为39亿日元。另一项是“21世纪COE(Center of Excellence,卓越研究基地)计划”,2011年投入该计划经费为237亿日元;其次,改善包括博士研究生在内的研究人员的研究环境,对学术型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给予经济上的大力支持。根据2007年《研究生教育振兴政策实施纲要》,各研究生院要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助教和助研的岗位和机会,不断强化学校对研究生的经济补助,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习。日本政府承诺提供助教和助研活动顺利开展的资金,并对各研究生院实行的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助学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并且每年由文部科学省公布调查结果,以此监督和促进各研究生院对研究生的支持经济制度的完善。[5]

  二、对我国大学教育改革的启示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中,高等教育面临着挑战和机遇并存的局面,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应用型人才已成为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虽然中日两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不同,但我国的高等教育也面临着很多与日本相似的问题,有些问题在我国当前乃至将来的改革过程中也是有可能出现的。日本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可以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第一,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使日本国立大学同欧美大学一样具有了独立的法人资格,大学可以自主地实施有效的运营管理,发展各大学的特色,此措施推进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准大学的建设。1998年我国《高等教育法》早已明确了高等学校的法人地位,规定了七项高等学校办学基本自主权,包括招生自主权、专业设置自主权、教育管理自主权、科研自主权等。在扩大高校自主权方面我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由于办学自主权没有得到落实,所以高等学校总体上说仍然是束缚重重。国务院前总理温家宝在听取科教文卫体各界的10位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时深有感触地说:“一所好的大学,在于有自己独特的灵魂,这就是有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不可能出世界一流大学。大学必须有办学自主权。”2013年全国两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教育部将简政放权,一方面让省级政府有更大的教育统筹权;另一方面,扩大和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可见,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其已成为我国高校教育改革的一个十分迫切的课题。当前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存在两方面的制约因素,一是我国宏观管理机制、教育法律法规尚未健全,二是高校自主办学机制不够完善。对此,首先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高校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应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对高校的管理模式和方式,分离政府与高校权力,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要完善教育法律法规,加强教育立法、教育执法,为高校办学自主权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当然“办学自主权”是个相对的概念,不等于高校可以放任自流,高校的权利限度和范围必须受到一定的约束,要受到法规的制约,政府应对高校进行政策指引、有效监督,发展完善高等教育的评估体系等制度。其次,高校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有自主意识、自主能力,要有明确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在政府教育方针、政策的指导下,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担起办学的职责。   第二,积极应对增加学生数量和保证教育质量之间的矛盾。基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1999年起,我国开始扩大高校招生数量,高等教育规模迅速增长。高等教育大众化使数百万人享受到了高等教育的机会,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了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的提升,推动了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及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快速提高。但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也面临着很多矛盾和问题,大众化带来了高校办学资源紧张,教学管理压力巨大等问题,由此引发了增加学生数量和保证教育质量之间的矛盾。针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引发的教育质量危机问题,日本新时期以来一直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出台了多项法规,采取了多种措施。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并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来解决高等教育大众化所带的种种问题。首先,高校应该转变观念,确立新的办学理念,根据自己的特色创新办学模式。加快进行专业改造和建设,进行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的改革。充实教学资源与设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其次,改善师资力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体系。在教师评价体系中应该理顺教学与科研评价之间的关系,使教师能够既重视教学又重视科研。此外,重视学风建设也是高校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高校教师应从自身做起,以优良的教风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良好的学风可以促进高校学生素质的提高,提高学生的核心能力,从而达到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

  第三,加强产学研合作制度的建设。日本近年来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改革措施,引导和支持大学与企业之间的合作,让大学走出“象牙塔”。产学研合作在日本社会的经济发展及科学技术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推动了大学和企业的发展。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转变增长方式的关键时期,产业发展急需科学技术的支撑,而学术界也需要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应用于实际。我国的产学研合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关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完善。我国政府应借鉴日本产学研合作模式和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现阶段具体国情,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各种激励政策和扶持政策,引导产学研密切结合,为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此外,我国政府应努力调动企业与大学联系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在产学研合作中的引导协调作用,为合作提供各种支持,主要是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协调好各方利益,从而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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