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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30期:新一轮审核评估下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22/12/23 11:20:16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_2022年第30期

白 菁,甄 真,米 洁,伦艳华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教务处,北京 100192)

评估是国际高等教育领域保障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机制。2021年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具体落实。《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在教育强国战略背景下新一轮审核评估正式启动实施,是对各高校“十四五”新发展阶段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新一轮本科教育评估的重点不应是“质量”,而是“质量保障工作”,即学校的质量保障体系。我国处于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高等教育格局发生了改变,更加注重高校内涵式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对教育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教育改革发展有了新的方向,教育发展方式呈现从增长型向发展型、从小教育向大学习、从信息化向智能化的转变,我国高等教育开启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立德树人为根本的内涵式发展新征程。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高校极其重要而迫切的任务。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发展现状与现实需求,既是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设计的背景,也是方案设计的逻辑起点。新一轮审核评估模式,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分类评估,要求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地方高校为例,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对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优化进行研究与探索,提供可借鉴的理论与应用实践,并提出新一轮审核评估背景下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优化的有效途径及政策建议。

一、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现状及存在的普遍问题

从1994年开始,我国对高校先后实施了合格评估、优秀评估、随机评估、水平评估、审核评估五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院校评估工作成效显著。与此同时,很多高校都建立并完善了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基于目标的课程过程性考核和专业持续改进机制不健全,缺乏制度保障。课程考核过多强调期末的终结性评价,难以充分体现对学习过程的评价;评价方法过于简单,不能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学生的整个学习周期,不能体现对课程目标的支撑及其达成情况,缺乏实施落地的制度保障和有效途径。基于培养目标的专业建设持续改进机制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

2.教学质量保障主体呈现散点状态,缺乏系统联动。教学质量的保障主体主要为学校层面依托督导组开展各类基础性教学检查,学院层面的质量保障主体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校院两级联动不强,呈现散点状态,相关职能部门主体相对独立,协同机制不健全,社会第三方主体评价缺失,与校内主体联系不紧密。

3.教学质量偏重定性评价,缺乏数据支撑的定量评价。在评价工作中,更多的是依靠人的主观判定的定性评价,数据积累与支撑不够,缺乏基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全过程的数据与事实举证,缺少基于数据支撑的定量评价。有待深入挖掘各类评价数据信息。

4.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缺乏有效的反馈手段和持续改进的跟踪评价。评价结果的有效反馈方式过于简单,大多以等级、分数或排名方式直接反馈给教师及其所属教学单位,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不到位,反馈不全面、不及时,被评价者及教学单位从中获取的有效信息不足。同时对各类评价的整改情况不能及时跟进,影响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教师教学能力的持续提升。

二、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优化策略

紧扣新一轮审核评估背景下质量保障体系工作要求,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面向成果导向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依托“理念—机制—体系”三位一体的实施框架,聚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质量意识,促进质量文化,实现内涵式发展。

1.更新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审核评估从本质上看就是“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估,根据审核评估“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理念,学校是质量保障工作的主体,学生是学校的主体,学校是为培养学生而存在的,质量保障的出发点就是服务学生的学习和成长。新一轮审核评估背景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应当秉承“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发展,面向产出,聚焦学生学习成效。

2.完善机制,营造质量文化。为了使质量保障体系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高校必须建立强大的质量文化以充分调动全校师生主动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完善机制,将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进行优化。新一轮审核评估背景下,要突出多维主体联动、协同育人导向下的全员参与;人才培养目标导向下的持续改进;全过程管理、PDCA导向下的数据举证与支撑。形成人才培养全过程质量保障合力,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和有效达成。

3.健全体系,确保运行有效。新一轮审核评估背景下,各质量保障要素在特定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进行组合,形成有机整体,通常包含若干子系统,各子系统形成合力,支撑教学质量保障机制高效运行。

三、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优化实践

以地方高校为例,结合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要求,总结上一轮审核评估和整改工作实践,突出学生发展、课程教学、质量行动和自我改进,并将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联系起来,对地方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行优化。

1.建立全过程、全方位质量保障体系,实现质量保障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优化。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包含质量目标和标准系统、组织保障系统、资源条件支持系统、监控与反馈系统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聚焦教学成效,以提升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为目标,质量保障观测点贯穿教学全过程,构建“学校—学院—专业—课程—教师”的全过程、全方位链条式质量保障平台,实现层层落实、有的放矢的质量监控范围全覆盖,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对教师教学成长提供有力支撑和激励机制,助力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现质量保障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优化。在常规工作中注重标准、制度的制定,通过多主体联动机制,形成系统化的工作流程,通过校院两级督导联席会议制度,有效促进两级质量管理效力,进一步规范质量保障工作。出台系列质量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推动质量保障工作由经验判断向科学化、精准化转变。

2.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相结合,促进专业持续改进和课程过程性考核的落地实施。结合新时代教学改革对质量保障工作的需要,学校应当加强课程的过程性考核和专业建设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制度性文件的制定,有效促进课程过程性考核评价和专业持续改进机制的落地实施。教学质量评价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成果导向相结合的主线,充分体现学生中心的出发点。

第一,建立面向产出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四级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常态化监控体系,切实通过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促进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达成,并建立基于产出的质量评价及持续改进机制。

第二,建立成果导向的“毕业要求—课程目标—教学实施”三级支撑的课程质量评价体系,聚焦学生学习效果,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全面评价学生在学习全过程中的综合表现,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

第三,建立基于目标的多维度、多方式的过程性考核模式,以课程目标为导向进行教学设计,选取课程的核心章节,按照课程进程精心安排多种方式的教学活动,并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有针对性的阶段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帮扶,促进课程目标的达成。

3.完善保障机制,促进评价手段和范式的改变。第一,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联动机制,强化院级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机制,促进督导机制规范化,在督导的层级、职责、方式、内容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校院两级督导的分工与协作。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贯穿于教学与教学管理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两级督导工作会议,积极发挥学院的主体作用,形成督导工作的多样化、经常化;督导方法上注重“督”与“导”相结合、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信息收集与信息反馈相结合,提高了督导工作的科学性与实效性。为了更好地突出育人成效,强调育人元素,推动课程思政建设。第二,加强部门间、学院间、校内外的沟通合作,形成质量保障合力。通过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及其联动机制的完善,逐步形成全员参与、多方协同的质量保障长效机制。部门间联动:教务处积极与学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联动。在学风考风建设、新教师导师制、数据采集、审核评估等工作中,细化部门的责任分工与协同。学院间联动:建立学院间的交流合作机制,联合培养机器人工程专业人才,定期召开专业学院与基础课学院工作联席会议。通过专题例会,鼓励各学院介绍教学管理制度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校内外联动:积极参与审核评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等外部质量保障工作,同时启动社会第三方评价调研,有针对性地分析专业和对应岗位情况。第三方评价主体的参与,提高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性。

4.强化信息技术应用,逐步构建基于数据分析的常态化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大量的评价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注重学生学习成效,探索构建基于数据的教学质量评价与反馈。例如,选取部分专业核心课程,对专家和学生听课评价、课程的选课人数、出勤及考试等数据进行相关分析(见表1)。同时,鼓励教师加强课堂管理,构建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将各类数据信息有效反馈给相关单位和教师,可以作为教学改进的重要参考。

表1 部分专业核心课程相关分析

5.优化评价结果应用,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检查”的闭环质量监控模式。对教学质量监控中的各项工作,采取“逢评必反馈,事事有落实”的原则,构建“评价—反馈—整改—检查”的闭环质量监控模式。对于教学督导,从学校、学院(系)、教师等层面形成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的初步方案。对于教师评选、课程评选等项目,视情况组织专题会进行集体反馈,并对改进情况进行跟踪,为教学质量提升创造条件。

采用现代化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通过有效的反馈和跟踪机制,形成教学质量的闭环管理,实现持续改进。将校内自我监控为主转变为与校外第三方结合,将以往较为简单的督导工作衍射到发现问题、分析、反馈、跟踪、效果评价的接力系统,教学质量管理由单向管理向协同管理转变。

实践证明,在新一轮审核评估背景下,对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进行优化,通过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协调的工作体系和问责机制,形成结构完整、环环相扣、体现整体优化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回路”,不仅能够营造全校上下自觉重视教学质量的氛围,促进质量文化建设、质量保障工作的落实与完善,推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还能实现全链条覆盖,提升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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