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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7-29 16:54:56      点击:

石教函〔2019〕149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暑假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暑假汛期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交通、火灾、食物中毒和学生欺凌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和学生平安。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针对暑假汛期时间长、各类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和规律,以防范学生溺水、交通、火灾、食物中毒和学生欺凌为重点,认真开展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安排,全面部署,切实履行好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学生安全。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据权威部门统计,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因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把防溺水工作作为暑假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在放暑假前利用班队会、家长会、校讯通、微信群等形式,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要将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后)下发到每一个学生家长手中,告知学生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看管好自家孩子,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各学校务必在放假前将家长签字后的回执收归学校留存备查。

(二)确保学生乘车出行安全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坚决查处私自接送学生、改变线路、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暑假期间不放假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接送幼儿车辆下车清点幼儿人数的规定,坚决防止将幼儿遗漏车内窒息死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乘车安全。各学校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确需组织的必须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租用旅游包车管理的紧急通知》(石教函〔2018〕78号)要求,严格审批外出活动和审查租用车辆,确保学生外出活动安全。

(三)防止学生食物中毒发生

夏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供餐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食堂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建立台账、食品留样等制度,按照各项食品安全操作流程,对食品进行清洗、加工、销售,不得向学生提供隔夜、变质等问题食物,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在暑假前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一是对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建筑工地、围墙内外、教学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充分利用假期学生离校的时机彻底整改;暑假学校如有整改、装修、建设等工程的要排好工期,抓紧施工,确保各项工程安全、环保达标,保障学生开学如期返校;二是在暑假汛期要关闭无人使用的场所门窗,切断水、电、气源,重点落实学校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三是要做好汛期学校防汛工作,特别是农村、山区学校要聘请国土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校园周边地质情况进行排查,防止泥石流等事故的发生;城区学校要对地下室、坑洼地带进行排查,确保校园汛期安全;四是加强对学生之间矛盾的排查化解,临近假期,特别是中高考结束,少数学生压力释放,容易发生打架、欺凌等过激行为;各学校要加强学生正面教育引导,及时排查化解矛盾隐患,防止学生欺凌或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值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暑假汛期领导带班值班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反应迅速。如遇恶劣天气、重大汛情、学生伤亡事故或其它突发情况,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稳妥进行处置,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不得漏报、迟报、瞒报。对失职渎职造成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附件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

暑假临近,学生将放假离校,进入快乐的暑期生活,对自家孩子的管理就成为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据权威部门统计,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暑期天气炎热,溺水事故进入高发季,提醒广大家长(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学生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学生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为他们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严防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立即报警并寻求成人的帮助。

学生的安全,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的密切配合,特别是暑期更需要家长您加强对自家孩子的精心呵护、监督管理,以确保全市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暑假快乐!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回执

学校已将市教育局《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交给我,我认真阅读了信的内容,知道了预防溺水的相关要求,我一定承担起孩子离校后的监管责任,确保孩子的安全。

学校名称:班级:

学生姓名:家长签字:


2019年月日

(说明:回执单必须由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签字,并上交学校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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