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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形势下职业教育体系的现状及对策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12-10 16:12:55      点击: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10-0179-01

  在教育发展战略上,我们习惯把“企业培训”作为成人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而排斥在职教范畴之外。我们不明白,既然可以把“在职教师培训”视为师范教育整体中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把“企业的职工培训”也视为职业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呢?如果这个“小职教观”的问题不解决,那么,在大职教观视角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问题,在职教发展中走向片面、极端的危险性便不可避免[1]。

  一、当前职业教育体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职业教育的发展有三种路径模式:政府主导,行业主导和市场主导。而我国职业教育行业、企业为主的发展路径还行不通,又由于职业教育市场尚未成熟,完全以市场主导的路径来发展职业教育的模式也还不行,因而我国职业教育在很长的时间还需走政府主导的老路子。可政府主导作用的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政府主导的“外控式”干预虽为高职院校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但并未使院校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生存机制。因而,如何对职业教育实行管理并协调好政府主导下政府、院校和市场的“三角关系”已成为职业教育管理亟待研究的问题。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①制定法规和提供政策环境;投入经费;协调政府宏观统筹;统筹规划;统筹高职院校及专业布局;统筹学制、招生、就业、职业准入制度等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协调企业、学校和社会各种关系。②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彭军认为:大职教观视野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使行业、企业参与进来,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依托市场办学,实现产学有效结合,依照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进行教育改革。③构建理性与效率的“内控”型管理。吴景松、赵银生、董辉认为:职业教育构建理性与效率的“内控”型管理可以使其获得持续发展,搭建高职院校发展的政策平台;加强高职院校理念建设;优化高职院校管理体制;提升高职院校育人质量。

  1. 政策支持与经费体系层面

  要推行上述基本战略,从行政管理这个角度讲,我们必须作出相应的变革以保障上述具体措施得以实施。首先,要改变目前这种“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状况,必须对现行的职教管理体制作结构上的改革;我国台湾“技职教育”中职、高职“一条龙”统筹的管理体制,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3]。其次,在职教管理职能上,也需作出相应的变革;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与经济体制关系最密切的职教之管理,应该表现出“开放”、“灵活”和“有效调控”的特性。

  2.政府层面

  (1)提供公共物品。这是政府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项最基本的职能。公共物品是指那种任何人均可享用但无须付出代价,同时其使用不损害其他人享用的物品。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最大特点在于其有共享性以及非排他性。由于公共物品使用的共享性和消费的非排他性容易导致“搭便车”现象,可能造成公共物品供给的不足,因此,政府必须介入并应由政府来提供公共物品。在现代市场国家,政府应对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供水供电、道路桥梁、基础研究和公共教育等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大量直接投资。当然,对一些公共物品的供给政府也可以采取招标、外包等方式组织私人部门来提供。(2)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经济追逐的是私人利益的最大化,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宏观经济总量或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不能控制经济的周期波动、持续失业和通货膨胀,对经济发展的调节具有短期性,难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等。政府的作用就在于: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来减缓经济周期波动,促进就业,抑制通货膨胀;通过政府的指导性经济计划来解决经济的长期发展问题;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5]。(3)保护共有资源和自然资源。与公共物品一样,共有资源和自然资源没有排他性,但有竞争性,其他人的使用会减少或限制另外的人使用,这就导致了外部的不经济。共有资源不可避免地导致“公共地悲剧”,即私人决策者过分使用共有资源。市场机制不能充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免遭破坏,必须以政府的强制性权力为基础,通过直接管制或者实行收费,将污染降低到最小,减轻过度使用等问题。

  3.学校与企业层面

  职业教育要与企业紧密结合,这是职业教育强大生命力之所在。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企业,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主要发展目标,因此,需要政府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完成。学校培养的人才是为社会服务的,如何做到以就业和市场为导向来办学,同样需要政策来保障。所以,正如前面所述,政府要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高度,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从创建和谐社会、学习型社会的角度,认真梳理各项相关法律法规,重视相关立法工作,通过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法规,使学习型职业教育的发展有法律做依据,有法制做保障。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来看,政府除了制定法律强制社会各主体都来参与职业教育之外,制定并实施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事业的优惠政策的作用也是很大的,也就是作为利益最大化的追逐者的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的建设和发展中,从长远的利益、社会效益甚至是眼前利益看,都同样有助于企业的进步与发展。所以,政府对各行为主体的约束既包括政策引导,也包括惩处,还包括奖励。

  结论

  总之,职业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尤其是要研究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以市场为主导,科学构建符合职业教育规律,适合本地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为办好职业教育,办出高职特色作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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