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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为”字句偏误分析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3-19 20:04:15      点击:

马思鸣

摘要:介词“为”是《汉语水平考试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中的甲级常用词汇,但意义和用法复杂,因此出现的偏误也比较多。这可能是由于留学生在使用介词“为”时存在着部分回避现象,或对介词“为”的某些用法尚未掌握。下面是对“为”字句的一些偏误分析。

关键词:“为”字句;偏误分析;现代汉语

中图分类号:H109.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38-0062-02

通过对复旦大学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的外国留学生口语考试、书面作文考试以及北京语言大学HSK动态作文语料库的检索,发现留学生对“为”字句的使用情况的确掌握得不够好,总偏误率达12.53%。

一、该用而未用“为”字句

该用而未用“为”字句的这类偏误主要集中在“为”的遗漏上,也有一部分偏误是把其他词语误当成“为”用在“为”字句中。

1.“为”的遗漏。“为”的遗漏包括以下三类:一是“为”字句中单纯的“为”字遗漏;二是“为”字句中不仅“为”字遗漏,并且语序不当;三是“为”字句固定搭配中“为”的遗漏。其中第二类偏误最为常见。例如:

(1)“小弟去当兵以后,可能你们俩很担心他吧,但是他还是一个韩国的勇敢的男人,他应当国家尽义务,所以你们别担心他。”这一例句是“为”字句中“为”的单纯遗漏。介词“为”作为虚词,起到连接和介引的作用。应改为“应当为国家尽义务”。(2)“我要努力学好服装方面的知识,与此同时,我想贡献自己的力量贵公司的发展。”这一例是因为留学生不会用“为”字句而导致的“为”的遗漏和错序。留学生可能因为没有掌握“为”字句的用法,因此采取回避策略。此句可改为“我想为贵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3)“所以即使得了无治的病,也不应该解脱痛苦而自杀。”这一例是“为”字句固定搭配的偏误,例中出现了“而”,再分析“自杀”的目的是“解脱痛苦”。此处应改为“也不应该为解脱痛苦而自杀”。这是引进目的的固定搭配

“为……而……”,不应省略“为”。

2.其他词语误当成“为”。该用而未用“为”字句,把其他词语误当成“为”的偏误集中在把引进目的的“为了”误当成引进受益对象的,或把引进目的的“为了”误当成引进关涉对象的。还有其他介词误当成“为”的情况。(1)“1985年我为了COCA-COLA/America拍了五个后来非常受欢迎的电视广告。”这一例的真正用意是引进动作受益对象,而非引进目的。显然,例中“COCA-COLA/America”为受益对象,因此不能用只能表示目的的“为了”来引进动作受益对象。此处“为了”应改为“为”。(2)“家人都为了我感到很焦急。”这一例的真正用意是引进关涉对象,而非引进目的。例中的“焦急”为心理状态谓语动词。它们可以和“为”搭配在一起,组成引进关涉对象的“为”字句。而“为了”只能引进目的,不能引进关涉对象。此处“为了”应改为“为”。

另外,留学生作文中还出现了一些语用方面的偏误。例如:“我对导游那个职位很感兴趣。我相信能替贵公司给很大的帮助。”“为”字句在引进受益对象时具有特殊的语用功能,即侧重于服务、奉献,或是动作行为发出者某种理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例中“替贵公司”的“替”更侧重于“分外之事”,表示代替他人的动作行为。此句中“替”字句在语用表达上欠妥,应改为“为贵公司带来……”更为得体、恰当。

二、不该用而误用“为”字句

不该用而误用“为”字句的这类偏误主要集中在把“为”误当成其他词语用在非“为”字句中,也有一部分偏误是“为”的误加。

1.“为”误当成其他词语。现代汉语中介词的意义比较虚,对留学生来说较难掌握,较易混淆。另外,还有书面语语体与口语语体之间的误用等。具体如下:(1)“上海人为外国人很亲切,而且他们喜欢跟外国人交流。”这一例是“为”和“对”的误用,它们都可以引进对象,因此容易给留学生造成迷惑。“对”可以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或目标,可以理解为“朝”、“向”,但这个对象并不是表示受益的对象。“对”还有一个用法是表示对待或涉及,可用“对于”替换,而“为”没有这种用法。(2)“不仅孩子为父母学习,而且父母通过教育孩子的经验去学习社会上的规则。”介词“向”可以表示对象、方向,也有“从……那里”的含意。因此它的方向性非常明确,但引出的对象并不像“为”一样有受益或关涉的语义。例中根据句意,是“从父母那里学到一些”,应该是“向父母学习”,表明的是方向性。如果“为父母学习”,则有“学习之后父母是受益者”的意思,这不太符合作者的本义。此处“为”应改为“向”。(3)“这种措施不但能为城市的环境更整洁,而且还能减少‘二手烟。”表示“致使”义的“让、使、令”类介词,用来说明某种条件下或某事的促使或影响下从而产生或引起的某种动作或状态。但介词“为”没有“致使”义,在这一例中不能替换成“为”。例中“措施”对“城市的环境”带来改变,是“致使”义。此处“为”应改为“使/让/另”。(4)“她经常为我做番茄炒蛋,所以我变胖了。”“为”字句对语体色彩有很强的限制,一般情况下用于正式的书面语体色彩中。此处“为”应改为“给”。

2.“为”的误加。“为”的误加包括以下两类:一是句中单纯的“为”字误加;二是句中不仅“为”字误加,并且语序不当。例如:(1)“为一句话使我鼓起勇气,到香港留学。”例中如果保留“为”,则有了缺少主语的语病,要么删除“为”,要么删除“使”,“一句话”如果改为“这句话”可能更通顺一些。(2)“过了不久,他的爱人快要死了,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他为爱人帮助自杀。”“为”的误加错序的偏误并不多,偏误原因在“帮助”这一动词上。“帮助”是及物动词,后面必须带宾语。因此“为爱人帮助自杀”属于误加“为”,应改为“帮助爱人自杀”。

三、“为”字句其他偏误

除了上述两类偏误以外,还有“为”字句本身的谓语残缺、错序、无法自足等其他偏误。例如:(1)“作为父母要为孩子一个好榜样,不断地教孩子怎样成‘人。”例中是谓语残缺,表引进受益对象的“为X”后面跟的是“VP”,但此句中没有谓语动词,应在第一个词语“孩子”后面加上动词“做”或“树立”。(2)“每天要花很长时间为翻译一篇小文章,真辛苦。”例中语序颠倒,“为”字短语做状语通常应位于谓语动词之前,正确的语序应为“每天为翻译一篇小文章要花很长时间”。(3)“我的时间都是为孩子花。”此例中的“我的时间”前置于句首,“花”在最后,是光杆动词,后面的信息量太少承担不起重任,无法自足。因此,句子后面必须加上其他成分,增加信息量,如在“花”的前后加上其他成分。例句中“都是为孩子花”应改为“都为孩子花了”。

综上所述,“为”字句的偏误无论在句法、语义,还是语用方面均有涉及。究其原因,首先是“为”字句本身的类型较多,意义和用法较为复杂,学生很难同时掌握。其次是在汉语中,介词意义较虚,意义和用法相近的介词很多,学生在选择适当的介词上面有一定的困惑。最后可能还有学生采取回避策略以及教材的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在语用方面,“為”字句的自足性、“为”字句的书面语体色彩和“为”字句引进受益对象的特殊语用表达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教材中较少涉及,而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可能也较少提到,学生对“为”字句的语用意识较为缺乏。

参考文献:

[1]陈昌来.介词与介引功能[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2]崔希亮.欧美学生汉语介词习得的特点及偏误分析[J].世界汉语教学,2005.

[3]崔希亮.日朝韩学生汉语介词结构的中介语分析[J].中国语言学报,2003.

[4]鲁健骥.外国人学汉语的语法偏误分析[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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