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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学影视创作小学期成绩评定方式的创新研究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3-18 20:48:37      点击:

马晓亮

摘要:本文针对高校影视创作小学期成绩评定方式中分组、评价标准等问题展开研究,提出了“合理安排分组”、“制定评分细则”和“统一评分标准”的创新思路,以此促进成绩评定方式更加客观、合理、公正。

关键词:广播电视学;影视创作小学期;成绩评定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39-0113-02

影视创作小学期是高等院校广播电视学专业普遍采用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通常设置在影视类课程教学完成之后,时间一般为两周,多采用分组教学模式,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以组为单位,以拍摄纪实类或创作类短片为训练内容,最终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以此检验其影视创作知识、技能的学习效果。当前,影视创作小学期通常采用的成绩评定方式是:教师观看所指导小组的作品,并根据学生在小学期的表现评定成绩。但这种成绩评定方式难以将成绩真正落实到个人,笔者在实践教学中发现成绩评定中存在标准不统一、评分不合理等问题,这就需要对现有的成绩评定方式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源并提出改革、创新的方案。

一、当前成绩评定方式存在的问题分析

1.分组方式不合理。成绩评定方式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小学期的分组方式,分组创作的方式没有问题,因为影视创作不是个人能够完成的工作,需要集体的共同努力,所以在小学期中对学生采用分组创作的方式是符合影视创作规律的,但分组就会存在不同的分工,学生个人能力和学习态度各不相同,在创作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会因此存在差异。通常,小学期在分组时采取以5—7人为一组的方式,共同完成一部作品,这种分组方式存在不合理之处,首先,每组人数过多,造成有的学生承担工作多,有的学生滥竽充数的现象,无法让每位同学切实得到锻炼。其次,同组的学生常会碍于情面而隐瞒实情,致使滥竽充数的学生很容易获得与同组学生相似的分数。

2.量化细则不区清晰。教师在评定成绩时缺少清晰明了的量化细则,首先,教师对作品评定往往缺少明确的依据,而是通过感受直接得出成绩,这样的评分方式不准确且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容易造成不同组成绩存在较大的差异。其次,教师对学生个人的成绩评定一般会采取三种方式:第一,依据在小学期中教师对学生的印象评定成绩。这种方式不合理,因为教师在小学期的指导工作中与学生相处的时间较短,难以了解到学生的全面表现,例如指导教师如果在几个阶段的例会、讨论中都看见到了小组内的每个学生,他就会认为每个学生在创作中都很认真,但实际情况很可能存在出入。第二,教师依据小学期作品中所标注的职员表参考作品评定成绩,这种方式也不合理,因为滥竽充数的学生很容易就能再职员表中署名,且小组中其他学生碍于情况而帮其隐瞒。例如,一个学生在小学期中基本没有参与工作,但当他要求在作品的职员表中署名为“摄像”时,小组的同学通常难以拒绝,如果指导教师根据作品拍摄状况给担任摄像工作的学生评高分时,这个滥竽充数的学生也能获得高分。第三,教师将评分权限下放给组长,这种方式仍不合理,因为组长很可能碍于同学情面而将成绩评得差距很小。因此,量化标准不清晰是影响评分公正、客观的一大阻碍。

3.评价标准不统一。缺少统一的评分标准是小学期成绩评定方式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首先,不同指导教师由于学科背景不同,对不同类型作品所持的态度和评价标准会有所差异,甚至对于不同等级作品的评分尺度也不尽相同,例如,有的指导教师将“优秀”作品定位为85分以上,但有的教师就会定位为95分以上,这样就会降低作品评价的公正性。其次,在影视创作中,不同类型的影片的拍摄所需要花费的时间、精力都不相同,如果两部作品的投入不同,那么也不能用一致的标准去衡量,例如,一组学生拍摄15分钟的微电影,而另一组学生拍摄15分钟的纪录片,两部作品在时长上相等,但学生在15分钟微电影上的投入会远远大15分钟的纪录片。如果用一致的标准衡量就会有失公正。

二、创新成绩评定方式的思路

要解决成绩评定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在遵循影视创作规律的前提下,根据广播电视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规律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改革和创新,制定合理、公正、统一、可量化的评分标准,正确、客观地衡量学生在小学期中的工作和表现,创新思路具体如下。

1.合理安排分组。合理调整分组方式是解决成绩评定中存在问题的第一步,首先,将5—7人为一组的分组方式改为3—4人为一组,每位指导教师负责2—3组学生,这样,既符合视频短片摄制的人员数量标准,又可以让每一位学生得到锻炼。其次,按照小学期的实践要求,学生可选择的作品体裁包括纪录片、广告、微电影三种,纪录片在创作时一般需要两个机位共同拍摄或一个人拍摄一个人录音,在拍摄较大的场面时,通常采用三台机位拍摄的方式,因为可以安排一个人单独拍摄主角,拍摄者就可以较为自由地控制与主角之间的距离,同时就可以负责录音,因此,一般题材的纪录片通常不超过3名创作者。广告在创作时一般采用两台机位拍摄、1—2人负责布光的方式,或采用两台机位拍摄、两人辅助的方式,因为在拍摄广告时往往会使用轨道、摇臂等较大的设备,需要有人协助完成拍摄。微电影在创作时一般采用3台机位拍摄、1人录音的方式,由此可以看出,3—4人的分组可以适应小学期中所有题材作品的创作。再次,由于小学期是对学生影视创作能力的综合锻炼,因此不需要有十分明确的分工,例如导演还可以兼任剪辑,拍摄时可能所有的组员都会参入。最后,采用3—4的分组,可以促使组员共同努力,因为如果缺少一人的参与很多工作就无法完成。

2.制定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包括针对作品成绩的评分细则和针对平时成绩的评分细则两部分,第一,转变思路,以作品为主进行考评,在评价标准中,学生的成绩分为两个部分:公共部分和个人部分,公共部分是针对作品的评判,是针对小组作品的策划、拍摄、剪辑、作品内容、表达效果、艺术性等方面的量化考核,成績占小学期总成绩的70%,将作品的成绩作为评定该组成员成绩的基础,组员的成绩在此基础上依据平时成绩上下浮动。第二,将作品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作品满分是100分,五个等级的分值分别是: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分别从主题表达、影片结构、镜头处理、影片节奏、声效使用、剪辑效果、色调效果、影片创意等方面进行评价。第三,规范平时成绩的评价方式,将平时成绩分为两个部分组成:出勤和总结。占总成绩的30%,出勤成绩由教师根据学生参与例会、讨论考勤和准备状况进行评判,占总成绩的15%;总结包括学生的工作日志和小学期的创作心得两部分内容组成,占总成绩的15%,教师据此进行评判。这样不但可以综合、客观地考察每个学生,也可以提高小组的凝聚力,促进成员共同完成目标。

3.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分标准的关键是要将成绩评定转变为一种集体行为,应采用集中评定成绩的方式,让所有的指导教师共同参与成绩的评定,指导教师共同观看作品后依据评分细则评判分数,再将分数平均后作为该作品的最终成绩,这样不但能统一评价标准,降低主观因素的影响,还能使教师集中发现作品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促进教学效果。其次,教师要根据创作的规律和实际情况,平衡作品的工作量,例如:选择拍摄1分钟微电影的组,需完成2部1分钟微电影;选择拍摄10分钟以上微电影的组,就需完成1部10分钟微电影;选择拍摄纪录片(专题片)的组,需完成1部20分钟纪录片(专题片);选择拍摄30秒广告的组,需完成4部30秒广告;选择拍摄1分钟广告组,需完成2部1分钟广告。这样,在难度和工作量上就使各种体裁的作品达到了统一,让学生能够均衡地选择,而不会投机取巧。影视创作小学期是广播电视学专业的一次综合实践,是对影视创作类课程教学效果的综合考核,创新成绩评定方式不但能使学生得到切实的锻炼,而且能够使教师的评分过程更客观、真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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