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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33期·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研究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23/1/31 11:15:29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_2022年第33期

奈良毅

(广西中医药大学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200)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卫生法学”作为医学院校的重要课程,与其他医学专业课程一样,既肩负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也需要解决如何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问题。因此,在医学院校开展“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一方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另一方面也是着力解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根本问题的重要实践。

一、“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概述

(一)课程思政建设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指导下,全国各高校就“怎样培养人”问题进行广泛探索与思考。自2014年开始,上海市高校开始实施教学改革试点,逐步形成了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教育理念和授课形式,即课程思政模式。从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到全国教育大会,再到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课程思政立德树人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目标、全员全程全方位建设路径不断明晰,内涵不断丰富。当前,高校教师80%以上是专业教师,高校课程80%以上是专业课程,学生学习时间80%以上是专业学习。因此,高校专业课教师是课程思政建设的“主力军”,专业课教学是“主战场”,专业课课堂是课程思政建设的“主渠道”。

(二)“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

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可以概括为“一条主线、五大重点、六项教育”,即以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引导其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卫生法学”而言,课程思政建设目标既包括医学专业价值内涵,也包括法学专业价值内涵,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培育敬畏生命、预防疾病、解除病痛的医学职业素养,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好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依法行医、依法执业,形成“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精神。综上所述,“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目标是通过“卫生法学”教学,让学生在接受医学人文教育的同时也接受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三)“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现状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实施之前,各地医学院校已经开始探索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卫生法学”课程相结合,如有的提出改革教学方案,借鉴欧美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有的提出以“双师多态同堂”教学法加强教师团队能力,深入开展师师合作、生生合作、师生合作,体现以学生为本,强调人的主体性;有的主张在“卫生法学”课程教学中引入“模拟法庭”,学生通过模拟法庭中的角色扮演亲自推进一个案件的庭审,在实践中加深权利意识和程序意识。《纲要》实施后,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医学院校广泛开展“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持续在“融入”上下真功夫,积极开展浸入式、渗透式、启发式教育,积极发掘医疗领域、法律领域的思政元素、思想政治功能,使思想政治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法治教育等融入课程教学中。

二、“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开展“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以来,医学院校根据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特点,深入研究不同专业的育人目标,不断挖掘提炼“卫生法学”教学内容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拓展“卫生法学”课程的广度、深度和温度,在利用课程思政提升医学院校各类专业学生的人文素养和法律素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教学实践发现,“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存在“融入不足”问题

“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融入不足”问题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内容硬融入、表面融入、未全程融入等。首先,“硬融入”是指任课教师对“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理解不深不透,对思想政治内容与专业知识结合怎么做不熟悉,只能机械地在讲解专业知识后“介绍式”地讲一些思想政治知识,比如讲授《执业医师法》中医师权利义务内容时,提出医师要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尽心尽责为患者服务等基本义务,接着就医师的基本义务引入医务人员舍身忘我参与抗击新冠疫情的事例,这种融入就显得比较突兀,没有把党和国家对防疫工作的总体调度把控、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越性、全国人民团结支持抗疫等思政元素与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定义务有机结合,让学生感觉知识点的思想政治味道比较“干”。其次,“卫生法学”与思想政治内容表面融入问题也比较普遍,即开展“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由表及里、由浅入深、举一反三程度不够,比如讲授卫生法预防为主基本原则,大都停留在阐释知识点主要内容的同时对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做简单介绍,与预防为主原则、国家扶贫和乡村振兴政策,以及“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联系不紧密,在思想政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差距。最后,由于“卫生法学”授课内容繁多,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既有医事法律也有非医事法律,有的授课内容思政元素比较明显,有的则较难挖掘,易导致思政元素明显的多讲、不明显的不讲,没有实现思政建设贯穿课程教学全过程的目标。

(二)“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存在“显性化”问题

课程思政建设“显性化”问题由湖北经济学院赵继伟教授提出,它是指:“明确地将专业课、通识课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或资源梳理出来,在课堂上由专业课、通识课教师向学生讲解、宣讲。”“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也存在该问题。“卫生法学”作为医学院校的专业课程,是以自身的理论知识进行显性教育,其蕴含的价值导向和内在精神属于隐性教育范畴,应通过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实现。与“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显性化”问题相生的是“形式化”问题。由于“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目前尚未有统一、明确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点及教学评价等,使得有的教师把“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形式化,将课程思政作为一个标签往“卫生法学”课程上贴。

(三)“卫生法学”教师存在“课程思政育人意识和能力”不足的问题

首先,从思想认识上看,有的教师还处在“匠”的位置,还没有达到“师”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19日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强调:“教师要成为大先生,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促进学生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人。”这要求教师自身应在思想上做好引领、道德上做好表率、行为上做好模范,除了授业解惑外,还要注重立德树人。但在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对课程思政建设认识不够深入,存在重专业教学、轻思政融入,使得课程思政建设存在“两张皮”的情况;有的教师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不关心、不知晓,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想法;还有的教师有知识、有学问,讲专业是一把好手,但个人没有信仰,缺乏坚定的政治立场,更有甚者在课堂上宣传错误思想、发表错误言论,违反“四有”教师要求。因此,开展“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不能仅局限于讲好“卫生法学”这门课,这只是达到“教书匠”的标准,还应把“卫生法学”讲透、讲深,着眼于学生道德素养的熏陶濡染,不断通过与专业课程融合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感染力。

其次,从能力素质上看,“卫生法学”教师在课程思政教学做什么、怎么做、怎么做好等方面还有差距。一方面,医学院校“卫生法学”任课教师来源广泛,学历背景既有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等),也有法学、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不同专业的教师对“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理解不一,比如医学专业的教师在“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会偏重医德医风教育;法学专业的教师则会加强学生权利意识教育,培养导向的差异性必然导致课程思政建设结果的差异。另一方面,医学院校“卫生法学”教师的教学经历也有差别,如有的教师是专任教师,有的则是兼职教师,有的教师是附属医院临床带教教师,有的则是校本部理论课教师,教学经历和能力上的不统一也会使得“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成效参差不齐。值得一提的是,教师的政治素养也是开展“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的关键因素,中共党员教师和非中共党员教师的政治站位和“政治三力”截然不同,很大程度上对贯彻落实课程思政建设各项要求造成影响。

三、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路径

(一)坚持实现“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双属性目标

课程思政建设目标犹如教学实践的导航仪,有了明确的目标才能打造有知识、有学问、有信仰、有力量的金课。就“卫生法学”而言,其自身特有的课程思政建设目标是教育引导学生学思践悟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严守卫生工作规范、加强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等;同时还包括教育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并自觉实践医疗卫生行业“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增强为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奉献的职业责任感,培养优良医德医风职业品格和行为习惯。“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目标既包含法学价值内涵,也包含医学价值内涵。这种目标双属性特点是由“卫生法学”课程性质决定的。它要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必须平衡目标中两个价值内涵与教学内容的融合,确保“卫生法学”课程在开展专业知识传授的同时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开展扎实有效的教学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就“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而言,必须在牢牢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目标的前提下,通过深入、丰富的教学实践达到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因此,做好“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任课教师的思政育人意识问题。思想政治工作要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就必须摆脱以往“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做法。对学生的课程思政教育既要有深度,又要有广度和温度,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温度,来源于教师的格局、眼界和道德修养。因此,加强教师思想政治育人意识的培养和磨炼一方面需要紧盯党和国家的形势政策认真学习,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投身社会实践。

二是思政元素挖掘问题。每个任课教师的专业背景、生活阅历、教学方式方法不尽相同,对“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程度和运用熟练度也各有高低。为提升“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学水平,可以探索在内部和外部两个维度解决思政元素挖掘问题。从内部来说,就是通过加强自身政治素养,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读原著、学原文和悟原理,不断强化个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加大自身政治理论“输入”,实现有效地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建设“输出”。从外部来说,就是要做好“走出去”和“请进来”工作,即教师应当“走出去”,深入临床一线和司法一线,体察医务人员实际工作环境,了解医患双方困难诉求,观摩医疗纠纷案件处理经过,通过亲身体验强化思政元素的感悟和收集;另外,应当发挥群策群力的作用,将思政元素“请进来”,通过邀请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人员来校传授经验、加入高等医药院校课程思政教育资源联盟等途径,以资源共建共享一体协同带动思政元素挖掘。

三是思想政治内容融入问题。思想政治内容融入问题与“卫生法学”教师课程思政育人能力不足问题实为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任课教师的教学技能,以开展课堂教学认证、教研室集体备课、与思政教师座谈交流、观摩课程思政示范课等方式不断打磨教学技能和教案课件。只有持续深入地进行教学实践,才能将“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育才和育德目标有机统一起来,避免课程思政“硬融入”等问题,进而发挥课程思政建设以行导人、以事服人、以情感人、以文化人优势,实现“卫生法学”课程教学“灵活施教润物无声”的思想政治成效。

(三)坚持完善“卫生法学”课程思政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科学合理的教育质量评价是“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的重要检测手段,医学院校应当健全完善包括“卫生法学”在内的课程思政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价的导向、监督、激励功能,激发“卫生法学”任课教师立德树人的动力和活力,将育人和育德目标深度融入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使教师将“卫生法学”课程思政建设要求变为行动自觉。改革教师考评机制,把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和教学效果作为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选拔和培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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