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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论文: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教学在交叉学科中的应用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21/9/22 14:33:55

刘晓倩 马皑

[摘 要] 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将传统课堂与网络资源和技术相结合,打造了“课前-课堂-课后”的全景教学模式,是未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以“法律心理学”课程为例,探讨其在跨学科课程中的应用。针对“法律心理学”课程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教学模式创新的具体内容,主要从课前导学、课堂研讨、课后巩固及建构多维考评体系对课程进行改革与设计,以期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为国家培养复合型法学应用人才。

[关键词] 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法律心理学

[基金项目] 2020年度中国政法大学教学改革项目“互联网+时代体验式教学在心理学课程中的应用——以法律心理学为例”(JG2020A018);2020年度中国政法大学跨学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问题主导的交互式教学模式在法律心理学课程中的应用”;2020年度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跨学科课程建设项目“刑事司法心理学”;2020年度中国政法大学课程思政项目“法律心理学”

[作者简介] 刘晓倩(1989—),女,湖南衡阳人,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罪犯风险评估与心理矫治研究;马 皑(1962—),男,北京人,博士,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心理学中的应用研究。

[中图分类号] B8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1)20-0109-04    [收稿日期] 2021-01-08

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是将传统课堂教学模式与现代化网络相结合,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独立思考的一种教学方式[1]。跨学科课程通常是整合了两门及以上学科的理论、研究方法,以问题解决为导向,培养学生跨学科研究与应用思维的课程。就法律心理学而言,它是以心理学为主要理论和方法,研究法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行为的心理现象及其相互关系发生、发展与规律的心理学分支,是研究法律行为中心理现象的各门学科的统称[2]。该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内容包含法学、心理学中的多项专业术语,讨论议题对没有交叉学科背景的学生而言通常较为抽象。传统教学模式下,很难确保学生对课堂知识的充分吸收和理解,更难以引导学生将理论转化为应用,使用心理学的方法解决法律现象中的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因此,该课程教学过程中,有必要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促进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转化应用知识。

一、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概述

近年来,翻转课堂的理念由西方传至我国,掀起了教学改革的新浪潮。翻转课堂注重调整课内课外时间,改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它强调要将课堂的主体由“教师”交还给“学生”,学生可提前通过在线观看视频讲座、查阅课程资料等方式学习,实现将课堂内容“翻转”至课外。课堂上,教师不再重复讲述基础知识,更多的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并适时引导学生进行思考、讨论,以此实现知识、能力和素养的深度融合[3]。翻转课堂打造了“课前-课堂-课后”的全景教学模式,创设了一个更加高效灵活的课堂,可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的教学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是指将信息化教学方式融入传统课堂,建构出一种集两者优势为一体的新型教学模式。“线上”通常是教师选定主要的网络教学平台,可以是雨课堂、学习通或微信群等,将整理好的视频、电子书等教学资料上传至平台供学生在线自主学习。同时,线上还可以完成学生签到、提问、作业及教师测试、答疑等一系列教学活动。线下课堂教学则是教师与学生进行面对面授课,根据学生反馈的问题对知识点进行精讲与讨论,实现教学目标[4]。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既能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也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翻转课堂的教学理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多项研究表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与翻转课堂相融合或许是未来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5]。高校大学生作为互联网环境下成长的一代,对融合了互联网、新媒体元素的多样化教学方式更感兴趣。基于此,本研究将教学理念一致的翻转课堂与混合式教学融合,探索其在跨学科课程“法律心理学”中的应用实践。

二、“法律心理学”课程现状与问题

“法律心理学”为中国政法大学心理系学生必修课程、法学等其他专业学生选修课程。课程旨在利用本校法学优势和心理学特色,为学生搭建学习平台,培养学生多学科研究视角和问题解决能力。课程的具体内容包括法律心理学的基本理论、法律创建心理学、法律实施心理学及法律监督心理学,其中法律实施心理学内容最为丰富,又包括执法心理、守法与违法犯罪心理及司法心理[2]。课程要求学生最终通过法律心理学知识总结法律行为的原因和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预测和控制。可以看出,该课程对教师教学水平及学生知识背景、研究方法和思维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課程开设于秋季学期,3学分,共48课时。以往的教学以教师课堂讲述为主,穿插案例教学与课堂讨论。当前,该课程的教学实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授课方式不丰富,课堂互动不足

如前文所述,“法律心理学”课程仍然以教师讲述为主,教学方法相对单一。传统授课方式忽略了学生的课前预习引导及课后效果检查,且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学习体验等情况未能及时反馈,教师和学生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互动循环。另外,“00后”大学生在知识接受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一方面,他们思维活跃,有更强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强烈的求知欲和丰富的网络资源使他们热衷于追随新鲜、时尚的事物,因此仅靠单一的课堂讲解难以满足“00后”大学生获取知识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自身尚未踏入社会,生活经验相对缺乏,他们对许多复杂社会问题容易进行非黑即白的片面评价,难以形成辩证思维,需要教师的方向指引和把控。这就要求教师对传统课堂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丰富授课形式,在满足当代大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同时把握学习方向,提升学习效果。

(二)学习主动性欠缺,知识内化不深

由于传统授课形式为课上讲授,期末考核,学生对“面对面”授课有较强的依赖心理,自主学习和深入钻研精神不足,缺乏独立思考的能力。许多学生上课时只是被动接受教师所讲理论知识,下课后并未对相关法律心理学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仅为应付期末考试在考前对概念理论进行死记硬背,却对法律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方法和实践应用方向知之甚少,难以达到既定教学效果。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只完成了“传道授业”,并未有效地帮助学生“解惑”。大部分学生因为学习不充分甚至难以提出自己的疑惑,更不能很好地将不同课程的知识融会贯通,这就难以为日后的科研和工作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三)实践教学不充分,应用转化不强

法律心理学这一交叉学科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需要从法律实践中提出并解决具有中国特色的具体问题[6]。这就要求教师和学生都具有较强的实践思维和应用能力。然而,目前课程的实践仅局限于课堂,包括组织学生进行模拟审讯、心理评估及观看优秀影片等。受制于教学手段有限、实践教学经费不足、人员配置难以跟上等原因,较少组织学生参与实地调研、社会服务,这就难以培养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更难以将成果应用转化,解决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总之,法律心理学是一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交叉学科。该课程在传统教学方式下,学生对理论知识兴趣不足、理解不深,而实践内容在教学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又难以开展,这导致学生学习动机弱,教学效果不显著。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能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理论和实践学习资源,让学生有更高的课堂参与度,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创新与设计

基于“法律心理学”教学反映的客观问题,本研究将创新性地设计以翻转课堂为基础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主要包含课前导学、课堂研讨及课后巩固[7],其中课前导学和课后巩固是“翻转到课外”的线上教学,课堂研讨是面对面的线下教学。

(一)课前导学,线上初步建构知识框架

课前导学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帮助其初步建构知识框架,是学生与教师实现良性互动的基础。这一过程包括三个阶段。

1.教师制作导学内容。教师需要对导学内容进行设计,包括明确导学目标、制作导学任务单、整合导学资源。就人身危险性评估而言,它主要指个体实施再犯的可能性[8],涉及影响个体再犯罪的因素、相关理论及再犯风险评估工具和方法。该章节包含的知识点较多,但并非所有内容都适合在导学阶段呈现,因此明确导学目标非常重要。本章节中,选择影响再犯的因素和理论等基础知识作为导学目标更为合适。学生可对这部分内容形成主观知识图式,为后续使用危险性评估工具的实践应用奠定基础。根据确定的导学目标,教师可选择相应的导学内容,并将其设计成导学任务单,引导学生基于问题进行学习。同时,教师还须整合教学资源并上传网络。本课程选用雨课堂作为线上学习交流平台,上传的教学资源包括电子文本、PPT、教学视频、微课等。其中,教学视频可以从世界名校公开课、国家精品课程、中国大学公开课等优秀开放的教育资源中寻找,也可以在网络上寻找其他符合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的资料[9],如累犯的采访视频,让学生观察分析其再犯罪的心理动因。

2.学生完成线上预习。学生是翻转课堂的主体,完成线上自主学习是翻转课堂的关键环节。根据教师发放的导学任务单,学生通过观看视频、PPT、电子书等资料完成理论知识的初步建构,可将不明白之处进行标记,通过雨课堂资源讨论区或微信等提问,以便教师有针对性地讲解。

3.教师监督交流。课前导学阶段,教师要充分发挥监督交流的作用。根据学生的完成情况及所提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并做出解答。教师可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表达自己学习比较困难的部分,如本章节中学生可能对影响再犯罪的神经、生化因素感到枯燥难懂,教师可再根据情况推送认知神经相关趣味科普视频。这一过程不仅可以让教师掌握学生学习难点,还能提前引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系统讲解时学生主动吸收知识,最终达到对章节重难点内容的深度理解和融会贯通。

(二)课堂研讨,线下“BOPPPS+雨课堂”模式促进知识内化

BOPPPS教学模型源自加拿大,它以建构主义为理论基础,推崇以学生为中心的参与式学习[ 10 ]。该教学模式共分为六个阶段,分别是导言(bridge-in)、学习目标(objective)、前测(pre-assessment)、参与式学习(participatory-learning)、后测(post-assessment)、总结(summary),简称“BOPPPS”。

雨课堂是由学堂在线与清华大学在线教育办公室共同研发的一款信息化教学工具,借助PPT和微信平台,实现“课前-课中-课后”的连续性学习。雨课堂作为一款方便、实用的智慧教学工具,已广泛应用于高校教学改革实践。

线下教学中,将遵循“BOPPPS”模型进行面对面教学,并开启“雨课堂”授课。在师生的共同协作下,面对面分析研讨重难点,促进知识内化。这一过程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在雨课堂上的反馈有针对性地串讲重难点,同时增加适量实践内容,促进学生更好地将法律心理学理论应用到实践中。

(三)课后巩固,提升应用实践能力

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在完成课前的线上预习以及课堂的线下研讨后,再次回到线上进行扩展深化,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首先,教师可继续推送与本章节内容有关的文献、视频等资料让学生继续深度学习。其次,可在线发放作业让学生按时完成,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与讨论,实现真正的课后反思与互动。在本章节中,将要求学生完成课后作业,即“挑选一类自己感兴趣的犯罪,对该类犯罪群体设计一个再犯风险评估方案”。这项作业要求学生对课堂知识有较强的应用转化能力,同时自行挑选和设计方案能显著提升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最终,在学期结束前,教师将带领学生前往监狱,让学生在实地与服刑人员接觸,并完成自己设计的风险评估,促进学生在应用中进一步反思、总结。

四、建構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多维考评体系

新型教学模式需要采用新型考核方式,应改变过去只重结果的单一考评方法,形成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线上自主学习考核与线下课堂考核相融合、教师评价与学生互评相协同的多维考评体系。总体思路是加大过程性考核的权重,降低结果性考核的比例,鼓励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监督。“法律心理学”作为专业必修课,进行期末考试作为结果性考评环节必不可少,可占总分的40%。过程性学习占总分的60%,考虑到该课程对学生理论和应用水平要求较高,学生在课堂的参与式学习能较好地展现其学习态度和效果,因此线下课堂占比为35%,课前、课后的线上学习占比为25%。

五、结语

“法律心理学”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跨学科思维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不断发展,法律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创新势在必行。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在“法律心理学”课程中,既彰显了课程的价值,也很好地利用了信息时代的互联网资源,加强了学生学习、师生交流的深度和宽度。该教育模式的创新符合高等教育“以人为本”的育人目标,有助于国家培养符合时代特点的复合型法学应用人才。

参考文献

[1]邢翠芳,刘瑜,吕海燕.深度学习视域下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设计与实施[J].计算机教育,2020(3):72-79.

[2]马皑.法律心理学基本理论问题探讨[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4):51-59.

[3]刘涛.“翻转+直播+实训”:新闻传播学类课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探索[J].新闻与写作,2020,435(9):80-86.

[4]成喜玲.《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探索与实践[J].教育现代化,2020,7(56):176-179.

[5]马志强,孔丽丽,曾宁.国内外混合式学习研究热点及趋势分析——基于2005—2015年SSCI和CSSCI期刊论文比较[J].现代远程教育研究,2016(4):49-57.

[6]马皑,宋业臻.中国特色心理学问题的思考[J].心理科学,2018(4):770-775.

[7]张子珍,冯晓棠,师晓华.《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模式创新与设计研究——基于“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模式[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20,42(S1):115-117.

[8]曾钰泽,孙嘉秀,马皑.罪犯风险评估的演变过程探析[J].法制与经济,2020(10):123-124.

[9]曾一轩.基于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设计——以跨文化交际课程为例[J].英语广场,2019(11):86-88.

[10]张丽娟,刘静茹,刘晨冰.基于“雨课堂”与BOPPPS模型的《基础护理学》教学改革与实践[J].教育现代化,2019,6(61):97-99.

Application of Mixed Teaching Based on Flipped Classroom in Interdisciplinary Courses: Taking the Course of Legal Psychology as an Example

LIU Xiao-qian, MA Ai

(School of Sociology,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Beijing 102249, China)

Abstract: Mixed teaching based on flipped classroom combines traditional classroom with network resources and technology to create a “preclass-class-afterclass” panoramic teaching model, which is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the future teaching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his paper takes Legal Psychology as an example to discuss its application in interdisciplinary courses. Aimed a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urrent legal psychology course, puts forward the specific content of teaching mode innovation, mainly from the pre-class leader, class discussion, after-school consolid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multi-dimensional evaluation system, the reform of the course and design in order to better adapt to era development requirement, and cultivate law application talents for the country.

Key words: flipped classroom; mixed teaching; Legal 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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