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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7期·高校贫困生的自我责任意识构建途径研究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22/7/5 9:59:35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_2022年第17期

莫丽梅 赵奕

[关键词] 贫困生;价值澄清;自我责任

[基金项目] 2015年度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价值澄清视阈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责任意识培养研究”(桂教科学〔2015〕22号)(2015ZZ007)

[作者简介] 莫丽梅(1980—),女,广西灌阳人,学士,桂林信息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赵 奕(1984—),女,广西桂林人,硕士,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商学院管理系党总支书记,讲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2)17-0065-04 [收稿日期] 2021-10-24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1]高校贫困生作为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发展问题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高校资助工作的本质是为了育人。近年来,国家建立了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出台的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帮助高校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圆了很多贫困生的大学梦,助力他们成长为社会的栋梁之材。但是育人的效果并不理想,贫困生的思想问题逐渐突出。如何对贫困生进行教育、对其进行怎样的教育,以及如何让其健康、全面发展已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能回避的问题。

高校对于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对其物质与精神上的共同资助,使其能够意识到并承担起更多的自我责任及社会责任,达到“受助—自助—助人”的目标。因此,对贫困生的教育应当围绕如何使其形成良好的自我责任及社会责任来进行。

一、高校贫困生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贫困生是学校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经济条件的影响,与其他学生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在对贫困生的引导中,需要关注其特殊需求,在物质生活、经济条件、心理压力与精神意识上给予同步引导和帮助。当前高校在贫困生的教育中往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重视物质帮扶,轻视精神引导。当前,贫困生政策已经在多所高校得到有效落实,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资助与帮扶机制。帮扶的主要方式是提供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2]大部分高校扶贫的主要目标是不让贫困生失学,重点工作是资金帮扶。在精神层面上,当前高校缺少较为有效的引导机制。在贫困生群体中,学生对待心理及精神压力存在差异性,部分学生具有较好的自我调节能力,能够在接受高校资助与帮扶后较好地调节自己的心态,以更积极的态度参与到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而部分学生无法进行自我调节,心理压力与精神压力不断增高。

2.教育工作的形式较为单一,缺乏系统的教育体系。有的贫困生因为生活窘迫,在遇到困难时不能积极去面对和解决,自甘堕落,不能用积极正确的态度去看待社会问题,有的甚至出现喝酒、打架、闹事等叛逆行为,导致成绩严重下降,不利于身心的健康成长。教育工作的形式主要是“灌输式”显性教育,出现什么问题才去解决什么问题,一般都是以谈话教育为主,教育效果的成效甚微。所以在贫困生的教育引导中,还需要形成更准确的引导机制,更好地对学生给予精神激励与帮扶。

3.贫困生教育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高校贫困生思想教育工作没有专职队伍,多数工作是由辅导员负责的。辅导员日常工作繁杂,容易导致贫困生教育工作简单化,认为只要资金到位,思想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所以在工作中只重视贫困生的认定评选、发放补助等常规工作,而忽视了思想教育工作,无法很好地掌握贫困生的思想动态。同时,相关职能部门的缺失造成贫困生出现问题时无法找寻倾诉对象,影响到教育工作的开展。[3]

4.过分强化学校或社会对贫困生的责任,回避其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受资助政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足的影响,贫困生以“贫困”作为回避自我责任的工具或借口。高校在资助育人的教育中,偏重于教导这类学生应履行哪些责任及如何履行自身责任,而忽视了引导学生如何在自我价值、责任、理想等方面进行自主选择。

二、高校贫困生自我责任意识缺失的表现

1.恶意欠费、贷款不还。个别学生贷款时,和学校签订了贷款协议,承诺会按时还款,但在拿到贷款以后,有的故意拖延还款,有的甚至恶意欠费,认为毕业离校以后,学校很难找到自己,自然就不用还款了。把助学贷款当作“免费午餐”,认为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国家的福利政策,签订助学贷款协议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不还钱也没有关系,法律意识淡薄。

2.诚信缺失、弄虚作假。目前贫困生诚信缺失,一方面表现为通过不诚实的行为获得国家和社会资助,通过制造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国家和社会的经济资助,通过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获得学校更高等級的困难补助[4];另一方面,部分已经成功申请助学贷款的贫困生不守信用,故意拖延缴纳学费,拖欠偿还贷款,甚至肆意挥霍资助资金。由于没有合理安排时间,去参加兼职打工、勤工助学活动,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出现考试作弊、抄袭作业、剽窃论文等不诚信行为。

3.无意感恩、奢侈消费。在学校的帮扶活动中,大部分受到资助的贫困生能自立自强,涌现出一批批励志之星、自强之星,但也有部分贫困生出现了感恩意识缺失的现象。其中部分贫困生“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只想通过家长、学校和政府解决自己的困难,认为所得到的都是理所当然的,不懂得回报。因资助名额有限,部分贫困生互相争抢;部分贫困生认为资助金额太少,从而埋怨教师、学校,甚至国家;还有一些贫困生在获得资助后,请客吃饭,挥霍浪费,节俭意识全无;甚至有的贫困生为了满足自己高消费的虚荣心,通过校园贷透支消费。

三、高校贫困生自我责任意识培养途径

责任意识是一种自觉意识。它既是一种能力、一种精神,也是一种品格。在教育领域,要完善学生自我责任意识培养体系,使学生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以自我责任意识约束自我、提升自我、发展自我。基于价值澄清理论的“选择—确认与珍视—行动”措施,为高校贫困生自我责任意识培养提供了路径和多样化的借鉴方法。贫困生在体验中选择自我责任、在引导中确认与珍视自我责任、在行动中实现自我责任,从而形成自我选择、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完整自我责任价值链。

1.搭建体验式选择教育平台。体验式选择教育平台是为学生自我价值澄清过程提供“选择”的平台。在这个教育平台中,能够提高学生对于自我价值、自我形象、自我责任感的基础认识,并在体验式平台中自行探索,逐步对自我责任感的重要性形成切身认知。

建立理想自我形象。在体验式选择平台中,能够为学生提供多种“选择”机会,在不设限的情况下给予学生机会使其建立理想自我形象,进行角色互换,以自身的“选择”与“体验”构建其对自我责任意识的基础认识,提高其对自我责任意识重要性的认识。

在学生首次接触体验式教育平台时,可设计“建立理想自我形象”教育任务。在教育内容中,通过运行“价值观拍卖法”,帮助学生澄清“理想自我形象”。在这一教育任务下,能够减轻部分学生对于理想自我形象不清晰、不准确或认知错误的情况。例如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的影响,对自我价值的认识不准确,忽视或弱化自我价值,难以构建理想自我形象,也不利于学生未来的发展。所以在体验式选择平台中,通过理想自我形象的建立,能够为学生自我价值澄清提供机会,也有利于奠定学生对自我责任意识的认识。

角色互换的自我责任感训练。在体验式选择平台的应用中,可以设置“角色互换的自我责任感训练”教育任务,展开“今天我是校领导”“今天我是辅导员”等角色扮演活动,建立真实的情景,给予学生真实的体验,让学生在活动中通过真实的情景体验,感受自我责任的重要性。这种活动及内容能够提高学生对于自我责任感的认识,也能够加强学生对自我责任感重要性的认识,为学生提供了自我选择、自我认识的机会。

2.构建教师引导教育平台。在教师引导鼓励下学生参与其中,在参与体验中分享个体的感受、进行自我反思,能够更好地为学生自我责任意识的形成与确认提供契机。通过教师引导的方式给予学生教育引导,引导学生做出个体价值观的分析与自我责任感的评价,加深学生对于自我责任感的认识,加强自我肯定与自我确认,避免学生在自我责任意识确认中做出错误选择。

“一对一”对话的澄清反应法。在进行自我责任培养中,可以运用“一对一”对话的澄清反应法。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和感受,教师可以运用适时适当的语言,积极引发学生的行为动机,让他们及时反思,从而澄清价值观。在具体的教育内容及活动中,可以通过学生个体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一对一对话形式,为学生提供相互交流与自我感受的机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重视学生的感受、言行的表达,用合适的语言在合适的时机引发学生的行为动机,促使他们反思,澄清价值观。这个过程能够为学生更深刻地认识自身提供机会,也有利于学生确认自我责任意识。

以价值单填写为基础的群体讨论法。开展以价值单填写为基础的群體讨论,在讨论的主题中设置关于自我责任感相关的问题,引导学生在不同的思维碰撞与沟通交流中,确认自我责任意识,澄清价值观。

3.构建社会实践教育平台。引导大学生自觉地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是提高大学生自我责任意识的有效途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写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5]高校应积极引导贫困大学生走出校园,接触社会,使他们在实践过程中了解社会行为、认识社会环境、培养社会心态,自觉地将自己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通过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正确认识社会现象、社会发展的趋势,使贫困生的自我责任意识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得到强化。

开展校内自我责任榜样示范活动。洛克说过:“没有什么事情能像榜样这样能够温和而又深刻地进入人们的心里。”榜样是理想人性模式的一种示范,为人们树立了优秀人格的标杆和典范。[6]校园中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强大,以榜样激励和引导,将榜样所代表的价值观念、精神品质内化为自己的坚定信念,用自觉、自愿的意识有效指导行为,形成自我价值观念和道德人格。因此,可以在贫困生中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榜样教育活动。选取他们中的一些优秀典型,如积极返还助学贷款或接受帮扶后回馈社会的事例等,在校园内展示和宣传,宣传树立正面榜样。通过一系列活动,激发其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上的热情,让受资助的学生认识到自尊、自强的重要性,自觉向榜样学习,增强感恩意识和诚信意识,进而深化责任意识,营造出“人人负责”的校园文化氛围。

积极拓展社会实践渠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参与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正确定位自我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从而更加坚定自我责任意识,笃行自我责任行为。

在社会实践中,能够通过多种活动及内容给予学生切身体验,使得贫困生在社会体验中逐渐放下对自己的不认同和不确定,更好地认识与接纳自我。例如在“敬老院一日护工”的社会实践活动中,贫困生能够在为老人们提供帮助、给予照护的同时,获得心灵上的满足,真正切身地了解到给予他人帮助在带给他人快乐的同时也带给自己愉悦,从而在不断认识自我的过程中接纳自我,做更多“自我”意识引导下的积极行为。在“山区支教活动”中,高校贫困生参与其中,能够在与小学贫困生的教学、交流、互动中形成更紧密的精神交流,了解贫困生对于“走出去”的渴望,从而对自身形成更深入的认识,在有机会受到更好的教育时,应更加主动的提升自己的能力,努力获得更好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能够有效建立贫困生的自我意识,使其从学校生活这个小圈子中跳出来,以更长远的眼光、更坚定的意志参与到社会生活中。

綜上,高校贫困生自我责任意识培养在基于价值澄清理论的“选择—确认与珍视—行动”引导下,以“体验—引导—实践”构建培养途径。在体验阶段,建立多样化的体验平台。在校园生活中,体验个人与他人、个人与学校、个人与社会的关联,学会正确定位个人价值,选择自我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引导阶段,对贫困生进行自我责任意识的培养,建立引导平台。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机会,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在尊重学生的基础上让贫困生开展有关自我责任的对话和讨论,并且运用澄清反应法和价值单填写法来帮助学生澄清。在实践阶段,建立实践平台,创新学生管理机制,不断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供社会实践平台,让贫困生在日常行为活动中去自觉实践自我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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